天母的機械車位~只值100萬?要賣的每個屋主~都覺得自己曾經擁有過的家是個"寶"o(大概每個屋主都有法力~有加持過才拿出來賣)o要買的每個買主~都覺得別人的家是一棵草o(之前有神人說房價要從四折談起)o我不是仲介~只是路人甲o結論:買家跟賣家立場本來就是對立的~能互相妥協才是雙贏o
資本利得是不義之財???如果是您要賣這間房,也知道買方一定會砍價...那您要開多少???才是合理的???如果賣了六個月沒有人出價或成交~那賣方的開價或心中底價是否會調整???只要賣得掉(暫不論金額,可能打四折吧?),代表賣方的開價還是正確且有效的...開價沒有太大意義,成交才重要~這是自由經濟的正常現象~難道政府要干預賣方的價格???不就是計畫經濟??共產主義??
ensure wrote:我是不知道哪一州的property tax是5%(恕刪) 以州來說,property tax為地方稅,由各地規定,州的數值只能為平均State-by-State Property-Tax Rateshttp://www.nytimes.com/2007/04/10/business/11leonhardt-avgproptaxrates.html加州平均為0.68%,但一些好區都是1~2%德州的平均為2.57%,一些好區3%很正常~所以網友請勿以訛傳訛,善用google就知~我美國家1.2%就覺得很貴了~
我去年換房,忠誠路門牌離蘭雅公園很近,41坪公寓不到2000萬,全家住得好開心,我不會去看4-5千萬的房子,有什麼好憤怒的?我的前屋主也是換房,他也是買的時候希望買低,賣我的時候高於行情,這很正常吧!市場是自由的,他開一億要賣,政府也無權干涉,賣不掉自然會降價,天母其實有很多2000萬左右的房子可選.何苦為難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