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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夜市將被趕盡殺絕?

milo2314 wrote:
這就是政府為難的地方...(恕刪)

所以一開始就搬法條出來就用錯方式了
現在一改自然落人口實
本來就應該一法 只是八米巷道那條時再針對性太強

而 台灣的都市計劃本來就是住商混合 住戶不知道媽

所以才有噪音管制 空氣污染管制調和 維持最低居住水準

realeric wrote:
台灣的都市計劃本來就是住商混合...(恕刪)


要不要再去查清楚一下再來下定論
SHIT HAPPENS!!

realeric wrote:
而 台灣的都市計劃本來就是住商混合 住戶不知道媽


您的認知是錯誤的
請見"臺北市土地都市計劃土地分區管制及類組一覽表"
http://www.bestcheng.com.tw/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89&forum=3


滿期待一兩年後
是哪一家建商在這裡推出建案
這場遊戲的主謀者到時候就知道
當然你我都要能還記得這件事
bbblee wrote:
那些被取締的店家是本來就違法,不是合法的,
別把政府沒取締,就當做是合法。


YES!!
但我會加註不只店家包括住戶

bbblee wrote:
大部分的二樓、三樓是最不怕咬的


三樓以上還有陽台外推,鐵窗,二次施工
從消防法規到建築法規
哈!這地區真能搬出來一條條檢視嗎?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joeLai6282 wrote:
您的認知是錯誤的請見...(恕刪)


這表寫明住宅區是有條件可以設立商業的,

這條件也是可以變的!
springc wrote:
三樓以上還有陽台外推,鐵窗,二次施工
從消防法規到建築法規
哈!這地區真能搬出來一條條檢視嗎?


你講的這些都只是私人變更的部份,
一樓頂多只能檢舉二、三樓有鐵窗,二次施工,
二、三樓又不痛不癢,這些是要看市府拆不拆,
政府不會因為你有鐵窗違建就強制斷水斷電,
一樓告上法院,法院也不想理你,因為很難看出來鐵窗和外推,會對一樓直接構成民事侵權。
而且如果整條街的鐵窗、二次施工拆光光也很好啊,
看起來又很整齊了,反正台北市多數的鐵窗也非常破舊了。
正好有個機會整頓市容一下

反觀一樓佔用騎樓、大門外推、佔用共有土地、佔用道路、佔用防火巷,非法變更室內建物結構,
二樓就可以直接告上法院,告刑事侵佔、民事侵權,

一樓侵佔整棟公寓的共有土地部份,出租獲取不當得利、
光是侵佔共有土地,就可就依刑法,向檢察官提起侵佔罪告訴,
再用刑逼民,一樓的房東就會被玩得很慘
民事部分,指出一樓未有結構技師簽證,
不當更改室內結構(很多一樓有動過室內或室外牆),要求回復原狀,
佔用公寓前面共有土地與防火巷的土地影響消防車進出,違反公共安全,要求拆除還地,

最後要求返還因佔用共有地出租,所得到的不當得利,禁止非法營業。

法院會怎麼判 ?
所以一樓跟二樓互告,會是哪一層樓哭泣呢 ?

為什麼一樓房東、店家這時不敢跟大聲跟居民互嗆聲、把事情搞大 ?
反而只是大打悲情牌 ... 想也知道囉 !

我也很想看看有沒有上法院的續集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您的認知是錯誤的
請見"臺北市土地都市計劃土地分區管制及類組一覽表"
____


沒八 台灣的都市計劃本來就很多住商混合阿

聽說還有住工 混合的

只是樓下有點超出使用而已
realeric wrote:
只是樓下有點超出使用而已...(恕刪)

如果只是「有點超出使用而已」或許就不會有那麼大那麼多的住戶強力反彈
現在事情檯面化了搞的全國皆知,市府又難以不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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