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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異國美食街 拆了!

我看台北市政府很難有作為
因為台北市其它地方.很多也是違法營業.
師大還不算是最嚴重的.

ellon wrote:
我看台北市政府很難有...(恕刪)



雖然
師大夜市在台北市 或和台灣很多的夜市相比 不算嚴重
但是
現在是居民反彈
已經公諸社會輿論了
公部門 市政府
也只能依照法令
公事公辦了

依舊有很多商家
是在合法的的位置上營業
當然也不能忘了合法的商家... ... ... .

milk2002 wrote:
依舊有很多商家
是在合法的的位置上營業
當然也不能忘了合法的商家... ... ... .


師大夜市事件,
跟合法的商家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們是旁觀者,繼續營業就好了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台北市政府全面清查,師大社區目前共有493地址營業,總計683個店家,位於商三特有71家、商一特有76家,大多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住三區中,道路達8公尺以上有134家,可經營服飾業、餐館業、飲料零售及飲料店等,大致符合規定。

道路在8公尺以下有249家,約8成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所臨道路未達6公尺則是有153家,均不符合土使用分區規定,不可經營任何業別;統計住三(6公尺以下)、住三(8公尺以下)約有356家不符土地使用分區。

bbblee wrote:
師大夜市事件,跟合法...(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住夜市旁邊環境真的很差,垃圾、吵雜等,並非旁人眼中那種可以天天逛夜市的快樂!!!

公部門 市政府
也只能依照法令
公事公辦了
應該不能妥協

不然如何和社會 和居民交代

市政府如果不公事公辦有所妥協
以後大家都不用法律
就隨便亂搞啦.........



依舊有很多商家
是在合法的的位置上營業
當然也不能忘了合法的商家... ... ...
師大商圈也不會因為沒了違法店家就沒了.....
lienly2 wrote:
道路在8公尺以下有249家,約8成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所臨道路未達6公尺則是有153家,均不符合土使用分區規定,不可經營任何業別;統計住三(6公尺以下)、住三(8公尺以下)約有356家不符土地使用分區。


356-153=203 => 道路在8公尺以下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的大約店家數
153 => 道路在6公尺以下不符合使用分區規定的店家數

lienly2 wrote:
台北市政府全面清查,師大社區目前共有493地址營業,總計683個店家,位於商三特有71家、商一特有76家,大多符合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住三區中,道路達8公尺以上有134家,可經營服飾業、餐館業、飲料零售及飲料店等,大致符合規定。


683-356=327 => 大致上合法的店家數


由此看來 合法店家所佔比率約為 327/687=47.87%

所以就算是違法店家(住三)全趕出師大商圈,也還有近50%的店家可以繼續營業
消滅師大商圈的說法實際上是太誇張了

另外,除了土地使用分區的規定外
商家還有其他法規需要遵守 噪音防治法,空氣污染管制條例...etc

居民要求一個正常的居住環境是合理的訴求

記點罰款,感覺是市府想取中間的平衡點
只是這個平衡不是那麼好取的
嚴格取締記點罰款 => 店家抗議
敷衍取締記點罰款 => 居民抗議

師大商圈的爭議... 還有後續!
記點罰款

有點想讓違法店家就地合法的感覺

折衷處理

這樣

就不用法令啦..............................


台北市政府承辦不秉公處理 就應該叫政風辦 較監察院彈劾市政府


怎麼可以有法令擺在那裏 卻不用呢!!!





違法的店家就應該搬離

天經地義
計點辦法, 教授說話了.

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指目前台北市政府擬定的作法「記點制」,是「又笨、又沒彈性、又不專業」的作法。他反對一紙公文就清除掉師大夜市。

「台灣政府是全世界少見最拘泥法律,卻要面對最有活力的小店家跟資本活動,」夏鑄九直言,政府的表現怎麼看都像是「一個多餘而沒有用的東西」。

所有記點都是一種準則,但這套準則不會適用每個社區、每種情況,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被取締的店家一定不服,若政府完全不取締,居民也會覺得縱容商家違法。夏鑄九堅持,社區規範準則必須由居民跟店家共同找出來,而不是法律如何規定,更不是政府站在高人一等的角色,告訴大家應該怎麼做。

師大夜市本來是都市非正式經濟的一環,是台灣都市長期的特性,這些商業活動並不是沒有貢獻,他們讓台北市都市生活變得有特色、多樣化,只是現在商業和生活之間產生矛盾,加上時間一拖久沒處理好就被激化了。若依法強硬清除所有違法店家,那忠孝東路後面的巷子、永康街等無所不在特色巷弄也要清除,「台北市的巷弄文化也隨之瓦解,倒退為一座沒有魅力的都市,」夏鑄九明確反對政府用一紙公文來貫徹執行,認為還是應該尋求多贏的可能。

不溝通只簡單取締,只有三輸局面
夏鑄九也對每天要忍受空氣污染、吵雜、油煙的居民,表示同情,認為店家應該自制,有些店不能開,有些不能開到太晚,污染和交通問題必須改善,有些公共的投資政府可以積極做。但他觀察目前市政府依照粗糙、簡化的都市計畫法介入處理,「腦子很簡單,手段很粗暴。」

milk2002 wrote:
記點罰款有點想讓違法...(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今晚看電視

不懂遵循法令的違法商家?
不會依法行政的市政府?

對了~不見的健保費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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