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ferrari1234 wrote:
自古以來就是有土斯有...(恕刪)
投資客一定賺嗎?
為什麼非得證明他們是一群肉食動物,十惡不赦?
是為了身為草食動物的道德正確嗎?
如果真的如各位所論證的那麼容易套利,
那 為什麼不選擇也加入投資客的行列呢?
更何況他們還是合法的買賣,
說他們壟斷嘛,又發現哪有可能擁有如此龐大的資金
比較可能的是台灣確實有為數眾多的投資客
他們知道更有效的利用周遭環境去套利
不過我認為他們也必須承擔相對的風險
就跟念能力一樣
我會自問我願意冒這種險嗎?
a5571700 wrote:
投資客一定賺嗎?為什更....何況他們還是合法的買賣...(恕刪)
lienly wrote:
北市房價高的禍首
ID非A開頭的外來移民一律不准買北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