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474511 wrote:
真的呀?
4.2M...(恕刪)
基本上這種夾層違建都被工務局劃分為D類,就是最最最後面才會執行拆除的.
但是,如果檢舉人一直持續向工務局追蹤,那工務局就必須收到檢舉人陳情後,採取進一步動作.
1) 先發函告訴你,你家被舉報有天花板夾層違建,幾月幾號會派人去現場勘察.
2) 當天去你家敲門,然後進去拍照,並要求你限期改善.
3) 如果檢舉人就此罷手,那基本上等A,B,C類違建拆完後才會輪到你家.如果檢舉人持續關切你家,則在限期改善的日期一到,你會再收到工務局通知函,告訴你何時他們要再來現場複勘,並告訴你依據法條可能會開罰.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