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02 wrote:
這句話我受不起
如果曾經有買賣房子而獲利或是手上不止一間房子就稱為投資客的話
那我可以稱為投資客
那只果說以投資房子為主要獲利來源才稱為投資客的話
那你就高估我了,我沒那個本事
不過,若以第一項為投資客的定義的話
那台北市的投資客真的很多很多
我和其他的朋友有投資房地產的原因都只有一個
不喜歡股期市的高波動性,高風險性
不喜歡要常常花很多的心思在"投資"的項目上面
所以才買個房子求心安
...(恕刪)
那你到底在擔心啥勁兒阿?
吐司羊 wrote:
賣房賠錢記得去找趙大...(恕刪)
德律風根 wrote:
台北市在主升段之中?...(恕刪)
stephen02 wrote:
你要去猜頭,那是你的事
stephen02 wrote:
兩間房子的操作就可能超過6000萬
你股市中6000萬的操作,除非大型股
如是小型股,你的進出有這樣容易嗎?你要花多少精神?
你當每個人都把這個當主業呀?那有這樣多的心思去理這些?
stephen02 wrote:
只要賣方依然不動,而買方有人信心不足而鬆動的情形之下
就會再度造成房價的暴漲!
當然,如果賣方鬆動,買方不動的話
也會有反向的效果
stephen02 wrote:
但在房子持有者已是投入成本的前題之下
買方鬆動的情形就會比較容易發生
除非買方都已沒有能力,
那就真的是頭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