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linsu wrote:百萬住戶?六本木之丘...(恕刪) 現在不做,明天就會後悔本日中肯就算台灣沒有自己特色的房子至少也要有像大都市的樣子到處都是低矮的公寓,每戶陽台都不一樣,整個市容都...LOW掉了
我覺得這案子根本是"看得到,但吃得到的人很少,想想看三十年以上基地面積在2000平方公尺以上還要有一半以上住戶同意,並在五年內申請,四個條件其一隨便都可以抓出一堆,但要四者皆齊,是粉難的!以這樣的限制來看四樓公寓少說也要有四五十戶以上,大樓戶數更多更雜,住戶經濟能力不同,光說重建時原住戶住的問題就不容易囉!我個人覺得這政策當然是房市利多,但是是不太實際的利多喔.
這政策原本沒有啥好嘴泡的 地方.........只不過他推出的 時間點剛剛好是"選舉前".....5分炒作.5分利民平時不做選前.拼命做........這就是台灣的 政客政客之爛.不討論...歷史自有評價讓利於民..民富則國強...國強則民自聚......民聚則財自來..這個政策利害的 地方再哪裡......不說你不知道.....不是再那2倍的獎勵.原本台灣的都更獎勵.條件定的很嚴苛...要5000平方公尺+特定發展區域+改建後公設比50%+環保綠建築...等等強制性限制法條..才能或得2倍的獎勵容積率補償....其實像台北市這麼老舊擁擠的城市根本就做不到.....現在台北市這個政策他直接動手.降低標準."批發轉零售"..."2000平方公尺的限定條件"....這再法律上可是建築基地面積.要扣掉建蔽率的.意思就是說你只要找個70-80戶.小樓建物.就可以達到2000平方公尺的條件......簡單的說就是大幅度的降低.進入門檻........不過不管怎麼玩.這最後還是要送"中央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定".才能真的拿到2倍容積率補償.....說你懂得話:意思就是說:要"中央"配合........."中央"要如何跟"地方"配合??這不說大家都知道(同黨執政)..不然隨便拿幾個條款拿出來一擋.屁都沒了.........總之..這個政策是有利於國家和百姓的.至於要怎麼做...台北市政府真的 有心要做..就先弄出個成功的個案來...廢話一堆.不如直接做出來......等人民知道.建物更新改建後.有多大的好處.自然事半功倍.....以前台北市還沒蓋捷運前不是一樣嗎.一些無知的人們再阻擋.案子一拖就6年.等第一條捷運蓋好後.人民知道"進步"的好處後.現在每個城市都搶著要蓋捷運.誰敢再拖....拖出去槍斃哩!!!不然以台北現在這種"建設"速度.遠遠的落後上海許多年了....看清楚硬體建設"遠遠的落後"...沒錯.我說的是遠遠的落後......以台灣處於地震帶.再過10年.搞不好.危樓滿地...台北縣的情況會更嚴重.台北縣違建多改建少.財團個個再"屯地"...........
mobile3803 wrote:250坪....有辨法蓋到十樓嗎??(恕刪) 您有所不知,現在台北市一堆建案很多都是200坪的土地蓋個14樓的!市中心那有那麼大的土地可以改建的?此外,何謂"完整的街廓"?要幾面臨路??? 2面或3面? 臨的是幾米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