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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2億5億陳情書真相(2013/01/12更新)

handymanSG wrote:
結果如何,我們慢慢看下去...(恕刪)

真實狀況是,王家曾在無排除選項的半強迫狀況下,開過2億這個價。
但樂揚不想付這麼多。

不過真的不需要吵這麼久,結果如何,我們慢慢看下去,反正最後期限快到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這兩億的價格是怎麼算...(恕刪)

就是王家高興啊!
地是他的,賣價隨便他開,買不買隨樂揚。

我沒有胸部 wrote:
這兩億的價格是怎麼算...(恕刪)


我只知道王家沒有強迫樂揚接受...
但樂揚現在卻強迫王家賣地都更...(當然是照樂揚的開價)..
這是非曲直非常清楚.... 還用再說?

開價有罪嗎? 但是強盜卻必然是有罪的...
有給你錢就不叫強姦? 不叫搶劫? 你的道德水平是否只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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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揚建設想要文林苑都更案解套, 可以採取的方式如下:

1. 排除王家送審建管處

2. 排除王家後申請召開畸零地調處會

3. 私下收買王家要王家答應退讓...

樂揚不肯放棄王家.要逼王家賣地給自己爽, 還真是做夢娶媳婦, 盡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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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yuan1 wrote:
真實狀況是,王家曾在...(恕刪)


可是為什麼王家要讓樂揚有機會

在半強迫狀況下開價兩億呢???

一開始有反對的機會的時候就提出反對

不就連讓樂揚開價的機會都沒有了呢??

王家也不會被半強迫了阿~~~

mltr wrote:
可是為什麼王家要讓樂...(恕刪)


這表示王家並非反對都更到底.. 在兩年時間裡...
王家也許不像樂揚一樣, 完全機關算盡, 怎樣都打算吃掉對方..
但王家"表面上"的置之不理, 必然有相當理由...

真相應該是: 條件談不攏...這中間王家跟樂揚間顯然有往來談條件..
只是雙方都不敢多提, 因為王家提的話, 王家的被迫害者身份就有問題了..
這對王家鼓起的支持群眾是很大打擊的...
樂揚當然也不敢提, 因為認真追究下去, 一定可以發現樂揚是打算談不攏硬上的!
所以樂揚只敢一再強調王家沒說不! 卻不敢提也不可能提他們究竟討價還價啥?

文林苑不管是建商或是住戶, 都是一整個黑!

建商爭論的重點在: 利用王家這段"不表態"時間大作文章..
掩飾自身圖謀王家土地的惡行..

王家的重點則在: 利用謊言及塑造悲情...(尤其是好好拆後)..
去進行與建商的利益鬥爭....

可是, 就以雙方鬥爭來看, 這對其他社運及都更受害者來說, 都沒有太大意義...
重點只有: 王家確實為不同意戶, 政府不該強迫他們家接受都更...
即便王家再怎黑怎說謊, 上面的訴求都沒有啥不對, 也不會被真正影響到...
而事實上到現在為止, 王家也沒拿到半毛錢, 你要把他徹底污名化, 並沒有事實根據...
若王家並沒拿錢, 至少台面上沒看到, 他說謊或幹啥.. 能夠是什麼道德嚴重瑕疵嗎?

即便王家確實在道德上有問題, 以現實來看, 他們家仍然是都更法之下, 被強制處分的受害者...
這個事實並不會因為你破解一萬次懶人包, 就隨之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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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揚建設想要文林苑都更案解套, 可以採取的方式如下:

1. 排除王家送審建管處

2. 排除王家後申請召開畸零地調處會

3. 私下收買王家要王家答應退讓...

樂揚不肯放棄王家.要逼王家賣地給自己爽, 還真是做夢娶媳婦, 盡在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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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胸部 wrote:
這兩億的價格是怎麼算...(恕刪)


這位網友

資格不是你說了算啦

閃邊去吧

不要擋我看戲


建商跟王家現在是在打太極喔

都不動一下.

mltr wrote:
恩~你說的我同意
買...(恕刪)


反過來想

為什麼不是建商 "先" 提出來

白紙黑字昭告天下就沒問題了啊

建商在盤算甚麼呢



兩個談不攏

但地是王家的耶

那該怎麼辦



還是價碼是建商提的才算數???
mltr wrote:
可是為什麼王家要讓樂...(恕刪)



同意一起都更

不代表價格可以任你宰割吧

只代表可以談都更而已

要怎麼喬利益

再來喊囉

結果奶奶的

還沒談妥

王家的房子就被建商請人拆了

真是太過分了吧



就像是買房子下斡旋一樣

有下斡旋不代表可以順利的依買家想出的價買啊

重點也是在賣家願意賣才算數吧

還是下斡旋就代表房子是我的?


這個這麼簡單的道理

哪那麼多人看不懂啊

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bar0402 wrote:
這表示王家並非反對都...(恕刪)


你說的沒錯~我認同
雙方都為了自己的利益去算計

但是我記得王家目前的訴求似乎不是價錢談不攏吧

他們的訴求不是
不要錢~不要都更~只要我原本的家嗎??




mltr wrote:
可是為什麼王家要讓樂...(恕刪)

怎麼你對這件事不了解,還可以說這麼久?

王家在官方的權利變換意願書上,因為無放棄權利變換的選項,故被半強迫開價2億元。這也是整個文林苑中,王家唯一有簽署的文件。剩下的都是樂揚或王家片面發表的文件,不具法律效力。

當時王家有向官方反應過想放棄都更,官方不給這選項,只好開個高價。只是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所以無法律效力。

現階段王家已經沒有台階下了,除非樂揚付兩億,否則就是宣告破局。所以我一直說,在網路上批評王家,只會讓事情更僵化,以後的都更案更難搞。
現在就看樂揚要不要接受2億這價格了。
以目前房地產的氣氛,慢慢看,真相就會浮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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