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9

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bar0402 wrote:
如果只要經過國會通過...(恕刪)


一下高喊憲法神聖不可侵犯

一下又說執法單位可以選擇性執法

現在連經由立法機構經過審議成程序後所出爐的法律之合法性都質疑了

挺王王家不只要求法律要轉彎,現在還不惜動搖國本了是吧?

當然你質疑法律有違憲疑慮,我們也只能尊重你,因為這才是憲法保障的精神所在

但就請去幫王家申請釋憲,在大法官的判定出來以前,你也只能"質疑"而已

bar0402 wrote:
如果只要經過國會通過...(恕刪)


好好笑,我都不知道你的中文程度到底是在哪裡

大家都說得很清楚,任何人都可以對法律提出違憲疑慮,但法律不會因為有人對他產生疑慮而自動違憲
在大法官解釋其為違憲之前,這些法律都是合憲的

總不能阿貓阿狗說法律違憲我們就不用遵守法律的規定了吧,那有個白癡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違憲他就可以隨便性侵了嗎?

bar0402 wrote:
如果只要經過國會通過的法律..

都不可以懷疑它是否有違憲的可能, 或質疑它是否有正當性..

我想..

你現在還在靠一群提著尿袋, 帶兩個隨身護士, 腦袋都不清楚, 只能跟著舉手的萬年國代..
選出"人民心目中最偉大的領袖"!)


你當然可以質疑
但是你用這種非常不禮貌的方式來質疑, 是代表甚麼?
代表你就是對的??

更何況你再上一則的回文指責別人雙重標準
合意的就合意, 不合意的就政客做秀
對錯都是別人說? 那我問你? 要怎樣才是正確?
你的對才是對? 別人的對就不是對?

法律就在那邊嘛~~~ 你硬要去挑戰這種大家都在遵守的遊戲規則你就是沒辦法獲得大眾的支持
你硬要去搞, 那就去搞修法呀~~
修了法大家就照你的規則玩阿

不然你既要在台灣, 又不照台灣的法律
甚麼都是你說了算嗎??

你可以合理懷疑法律的正當性 / 違憲的可能
但你有甚麼權力去說服大家他是錯的???
你有的權力僅僅是"懷疑"而已~~ 並不賦予你絕對的權力去用這種 "我想...blah blah" 的言論來攻擊別人. 否則像你在這邊發表的這種言論, 反觀前面的回文90%都是不贊同你的意見, 那要大家都用"我想..."然後毫無遮攔的謾罵你嗎?

你可以有你的想法跟質疑, 但請不要認為你的質疑就是對的!
因為你自己也僅是在"質疑"而已~
在修法之前, 你都還是錯的!! 請謹記這一點!
好久沒關注文林苑的議題了

今日路過一看

發現此樓多只剩下堅持高呼"人民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的朋友還在自爽(其實連這個出發點都有部分是錯的)

永遠刻意只看一個小點

忽視群體社會運作的各個環節

公理正義竟是如此狹隘

也就不難了解台灣今天為何各方面都會走到如此困境了


再看看811期今周刊對於"消失的都更"的專題報導

社會變了

明明就是惡質釘子戶

出來裝弱勢哭喊幾聲

就有一堆自詡正義、人權之士

主動跳出來護衛

理由表面上都是冠冕堂皇

好像政府、建商多惡質

要致人於死似的

現在當事人累了

知道理虧

再坳其實也不太可能改變什麼

不如默默收下都更後增值的億元房產

但卻騎虎難下

怕對不起長期聲援的人

只好陪著繼續空耗在那裏

歹戲拖棚(真正白鬧一場的是這些聲援者,王家無論如何都最少是億元戶)


到底誰才是真的惡質?

以我的角度

單就這個案子

答案很簡單

就是貪心、虛假、說謊的王家

自詡正義的聲援者

以及顛倒是非的各家媒體


政府呢

有心卻著實無能

在這個議題上算不上惡質(其他有些倒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只是態度軟弱

不敢擇善固執、主動面對罷了(不過現在的民粹當道,誰敢呢?)


建商呢

在商言商

只要合法

而且整體回饋還算公平(最起碼有36戶,超過9成認為可以接受)

我也不會用惡質兩字來稱它


法令呢

如果大家仔細看看都更法及相關細則

了解各法條的緣由與目標

就會知道這個被少數人痛罵的惡質法令其實是相當細膩且照顧弱勢的

是個好法來的

當然

喜歡以偏概全的人大概就無法理解了

現在釘子戶有人撐腰

政府被迫蒙著眼睛亂改

搞得不三不四(不是說不能改,而是不應配合釘子戶的歪理去改,那鐵定更偏離多數人的公平)

那就會真的變成惡法


現在社會就是這樣嚕

只能期待未來更好

大家加油吧








kf211434 wrote:
一下高喊憲法神聖不可...(恕刪)


若法律無問題..

那現在修改什麼? 法界政界都是修改都更法的推手...
你怎能說都更法都沒問題?

本來法律就是在檢討甚至抗爭中日趨完善... 不是一開始就能達到最合理..
不是嗎?

認為惡法亦法, 得無條件接受的人..
若非自己就是惡法的既得利益者, 當然不會反對惡法..
就是從沒被惡法凌遲惡整過的無知幸運兒... 你是哪一種?

現在的法律, 有多少都是因為"違法抗爭", 才有今天的相對合理現況..
不講其他, 沒人"違法亂紀", 靜坐抗議, 被警察像扛屍體般扛走, 又被私下打得頭破血流..
你今天還在靠一群離不開隨身看護, 提著尿袋的老人舉手部隊幫你選總統!!!!

你不去"違法亂紀", 不去爭取, 你以為制度下既得利益者,會自動放棄對自己有利的法律?
沒有這回事!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cazando wrote:
好好笑,我都不知道你...(恕刪)


你以為違憲可以亂講?>

亂講會有人接受? 這就怪了!?

都能動用到近百位國會議員申請釋憲, 怎會沒有疑慮?
事實上是咱們大法官沒肩膀怕事, 不敢講話退回來而已..
不過他們的理由倒也合理.. 你們利委跟建商財團勾結放的火, 憑什麼要我們來救?

我就講了, 如果今天王家跑去殺了人, 結果說抓他是違憲的..
(不管他怎編理由啦!), 你說會有人支持嗎?
王家為什麼明明違法卻敢站在那裡? 無非有民意支持而已...
當然你一定會一口咬定這些支持者理盲跟民粹..
那很好! 若王家如我上面講的, 殺了人結果又抗拒法律制裁..
同一批人會支持他們嗎? 你自己想想!

人類都是理性動物, 至少大部份是如此, 不能支持, 沒臉支持的事..
是不會亂支持的.. 可能一時被蒙蔽卻不會長久, 政府及學者更不可能! 他們基本素質在一般人之上!
你怎能說, 不支持王家殺人是合理有理性..
然後支持王家抗爭都更法就是理盲民粹? 這不很怪!?

這就等於說: 有人跟你意見相同就是理性, 意見相左就是理盲無知一樣嗎?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kf211434 wrote:
一男一女結了婚,十個...(恕刪)


問題是:

立院審核通過的案子, 是皇后的貞操, 神聖不可侵犯嗎?

那法律為何還要修改?

不要以為抗拒法律就有人理你, 你還要有合理訴求, 才能像王家一樣廣受支持..
都更法的問題,大家都看得出來, 除了版上建商派認為沒有...
就像王家若殺人卻抗拒逮捕, 就算喊一百次違憲, 或反XX法, 會有人理他們嗎?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kevin-a1 wrote:
法令呢

如果大家仔細看看都更法及相關細則

了解各法條的緣由與目標

就會知道這個被少數人痛罵的惡質法令其實是相當細膩且照顧弱勢的

是個好法來的


救人啦!都更法真是德政阿!大家快跪下來接旨謝恩阿!不得抗旨阿!

我有參加過說明會,
里長不敢來--他最懂都更黑暗面
建商畫大餅--看得到、吃不到。
現場參加的住戶連如何分配的圖都沒看到,
市府官員叫你趕快簽同意書,不然時程獎勵就沒有了。
估價師說有人來都更你家,看得起這個區域是住戶的榮幸。
都更對我們這麼好,好到強迫你一定要接受。

私底下:
建商用的方式,大家也聽、看很多了。完全活生生在社區上演。
各個擊破、分化、離間、拉攏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跟共產黨建國的手法如出一轍。
對立,猜忌的戲碼就在生活周遭上演。
搞個社區烏煙瘴氣、部分住戶被利字薰心。
===============================
這就是現在的都市更新,就算建築物新了,但人的心黑了。
請政府拿出魄力,提倡:都市耕"心"運動,
立院的袞袞諸公摸著良心拋棄014-3323 努力修訂:都市耕"心"條例。
===============================
希望台灣不要成為少數人的貪婪之島。
三番烤鴨 wrote:
救人啦!都更法真是德...(恕刪)

其實台灣的法律都是一樣,文字上看起來保障弱勢,實際上實行起來卻漏洞百出。
問題是出在人,台灣人過度功利的人太多,眼中只有錢,感情、尊嚴、道德...皆可捨棄。為了錢什麼漏洞都鑽,將法律做了最差示範。

舉個例子,精神疾病者無行為能力,可以免除刑罰。有多少爛人以此脫罪?又不見這些人入院治療,也不見其身分證註記或禁制其開車(我說的就是中指蕭啦)。就法律層面,中指蕭的父母讓無行為能力的人開車上街,早已觸犯公共危險罪,有罰錢嗎?有將父母捉去關嗎?

同樣的都更法不是不好,只是定義不夠明確。
當建商耍小手段時,毫無禁制的方法。
當建商和政府曲解"公共利益"的定義時,小老百姓毫無反抗能力。
當建商因為獎勵容積而隨意劃地,民眾要反對恐怕就要向王家一樣鬧到舉國皆知才有用。

這就是都更法被爛人濫用的結果。今天文林苑一案促使大家修改都更法,但文林苑已成定局,隨意變更都是三輸,就看建商和王家協調吧!

三番烤鴨 wrote:
救人啦!都更法真是德...(恕刪)


建商的罪惡, 隨便google一下都不少, 不過建商派的同志們是一句都不敢吭的..
他們只會講賺錢無罪... 卻不對這種只有法律, 沒有是非的不擇手段有任何譴責..
問題是, 若這法律本身沒大問題也就算, 可是只要看過實際上的執行是啥樣子..
就知道這根本是建商跟利委聯手搞出來的圖利法!

其實都更法本身用意沒有問題..
解決惡質釘子戶也算是有正面意義..(但我還是不認可是公共利益)..

可是手法這樣幹就不對... 就像殺一個惡貫滿盈的人..
也必須要依法手段, 不是私下找一堆殺手去剁了他! 這就是程序正義..
如果不如此堅持, 那只是以暴易暴, 產生另外一個罪惡而已!

台灣都更法的實行就是如此! 為了收拾不同意戶(假設他們確實都是惡質釘子戶), 加速都更...
這些理由都還說得過去...
所以法律可以允許建商依本身利害關係去主導整個都更, 權利變換機制也都由建商主導..
再用政府公權力強制幫你進行! 這不請另一個土匪來殺一個土匪? 還賠上國家公權力的認同?

人家日本人搞個都更搞十七年, 如果像台灣人這種"效率", 反正有阻礙就多數決..
不必用大腦去研究, 也不必認真誠意去與居民溝通, 只要有多數決的雞毛... 什麼都能幹!
別說十七年, 五年內就搞定了!!!

其實不說都更, 那些政府的"依法徵收", 也多得是背後政治角力操作, 決策粗糙的做法..
只要你過一次虧, 保證終身難忘... 不過它好歹掛著"公共利益", 至少大部份國家都認同..
比起都更法這種赤裸裸地圖利建商連遮羞布都不蓋, 還好看那麼一點...
你也只能說生不逢時, 這片鬼島政府是為有錢有勢的人服務而已,...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台灣的都更法, 名為公益, 實為圖利私人, 以建商, 炒家及精華區住戶為主...
都更以圖利為目標, , 不是根據必要性, 而是根據"可否獲利"為成案標準..沒有公共利益..
政府公權力不應介入民間圖利行為... 多數決及強制拆除是沒有正當性的
-----------------------------------------------------------------------------
台灣都市更新, 沒有合理的權利變換機制, 由建商來主導進行, 而建商是理所當然既得利益者..
然而都更法越玩, 就製造越來越多都更受害者....永無止境
----------------------------------------------------------------------------
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

  • 7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