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這種人 就該 發配邊疆 訴訟費由他們全部負擔 包含賠償因影響到其他住戶權益的損失
治亂世用重典 相信如果台北市政府強力依法執行懲處拔釘
必然會影響其他也是卡在類似問題的都更案例 加速執行
王家大爺大媽們 抱歉為了社會進步 你們的"犧牲"(我是說少賺一點)會名留千古的

lelotw wrote:
今天聯合報A9版有一頁建商的"報導廣告",裏面一篇文章有樂揚建設的說法,對這個討論串的疑問有解答,我摘錄一段出來 ...
"樂揚建設出示相關文件,包括協調拜訪紀錄、部份書信往來紙本,指出因抗爭戶曾提出不參與都更、合建條件以及回領現金等a、b、c方案,並非外界傳言抗爭戶完全無都更意願。抗爭戶在合建條件中要求權利轉換金為2億元,這與核定公告依法提列的補償費7400萬元落差極大,雙方因此僵持不下。
王家日前提出要求的權利轉換金為2億元,與早先建設公司依更新前價值比例、扣除營建及更新成本、拆遷補償、安置費等依法提列的新台幣7400萬元產生巨大落差,並使雙方僵持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