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15 wrote:
不要扯天龍國好嗎,類...(恕刪)
台南有一起類似的
你自己去看看怎麼處理的
不然.........
怕別人提??
sean1218 wrote:
如題一樣,屋主自己就有能力可以改建為新屋,何必一定要參與都更!
都更精神在於許多老舊建物尤其是共同持分的建物,因無法以一人之意願,而進行改建,所以運用多數決的方式,使其建物得以改建翻新。
王家房子被拆有其違背都更精神,王家是獨立產權的建物,他們是可以按自己意願與能力改建翻修自己的住宅。
倘若是因都市計劃之關係,如巷弄狹小,區域內地籍不整畸零,那是應該透過重劃或是區段徵收的方式來進行才對。
產權持分共有才有都更的強制性,獨立產權跟本只能按所有權人的意願,不能強迫的,北市腐不是不懂,是裝沒事!
Passenger wrote:
錯很大.....這跟獨立產權是沒有關係的!!!
搞不懂怎麼還有人一直在講獨立產權這種東西!!!
說獨立產權就可以不參與..那還要都更條例幹麻??
都更條例就是要確保全區域發展...而不是東缺一塊西缺一塊...
你可以指責為什麼沒有包含其他幾棟以整個街廓來討論..
也可以指責為什麼建商鑽都更的漏洞..沒有全面規劃...
大玩數字遊戲...我都同意你的說法...
但是不能用"獨立產權"規避參與都更.來為王家說話...
要搞清楚這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