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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chan15 wrote:
不要扯天龍國好嗎,類...(恕刪)



台南有一起類似的
你自己去看看怎麼處理的
不然.........
怕別人提??

sean1218 wrote:
如題一樣,屋主自己就有能力可以改建為新屋,何必一定要參與都更!
都更精神在於許多老舊建物尤其是共同持分的建物,因無法以一人之意願,而進行改建,所以運用多數決的方式,使其建物得以改建翻新。
王家房子被拆有其違背都更精神,王家是獨立產權的建物,他們是可以按自己意願與能力改建翻修自己的住宅。
倘若是因都市計劃之關係,如巷弄狹小,區域內地籍不整畸零,那是應該透過重劃或是區段徵收的方式來進行才對。
產權持分共有才有都更的強制性,獨立產權跟本只能按所有權人的意願,不能強迫的,北市腐不是不懂,是裝沒事!


錯很大.....這跟獨立產權是沒有關係的!!!
搞不懂怎麼還有人一直在講獨立產權這種東西!!!
說獨立產權就可以不參與..那還要都更條例幹麻??
都更條例就是要確保全區域發展...而不是東缺一塊西缺一塊...

你可以指責為什麼沒有包含其他幾棟以整個街廓來討論..
也可以指責為什麼建商鑽都更的漏洞..沒有全面規劃...
大玩數字遊戲...我都同意你的說法...
但是不能用"獨立產權"規避參與都更.來為王家說話...

要搞清楚這點.....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swdawebber wrote:
整件事件只要建商重新...(恕刪)

把兩個王家排除等於把利益往外推
很多新聞中應該都有出現把兩王家排除後的地基圖
變的不方正

奸商有可能這樣做嗎?

政論節目中有討論到
弔詭的事,
建商竟然可以先行預售
而且好像是賣光的樣子
都更還沒談完 能不能蓋還不知道 竟然就可以先開賣了
只能說 奸商 跟北市府間的"默契"真好....

Passenger wrote:
錯很大.....這跟獨立產權是沒有關係的!!!
搞不懂怎麼還有人一直在講獨立產權這種東西!!!
說獨立產權就可以不參與..那還要都更條例幹麻??
都更條例就是要確保全區域發展...而不是東缺一塊西缺一塊...

你可以指責為什麼沒有包含其他幾棟以整個街廓來討論..
也可以指責為什麼建商鑽都更的漏洞..沒有全面規劃...
大玩數字遊戲...我都同意你的說法...
但是不能用"獨立產權"規避參與都更.來為王家說話...

要搞清楚這點.......(恕刪)



問題是普羅大眾反對你的觀點, 他們反對到底
管你缺一塊很醜, 那是你家的事

所以囉, 還懷抱都更美夢的投資客, 一夜之間美夢被嚇醒了

老舊房屋,將不會再有投資客進場接手

Passenger wrote:
錯很大.....這跟...(恕刪)


要不要先去看看懶人包後再來回應......
窗外細雨綿綿飄|無情白雲頭上笑|昨天朝陽何處尋|即問蒼天何時消    
整件事情讓人不得不懷疑

郝市長圖利財團
跟阿扁的龍潭購地案如出一側
為特定財團護航

口口聲聲捍衛大多數人的權利
但是口中大多數人或許就是從中牟利的共犯吧!!!!!

雖說 "只要你不出席...就當你默認所有權益..."
其實就是大官心態==>"反正我已經公告了, 你要不要來是你家的事情"

當初多數投票根本就沒意義
就像95%跟5%一樣
5%的反對 有誰會看到?
大家看的還是95%
反對跟放棄 沒什麼差別
最多也只是問你 為何反對
結果還是被拆不是嗎?

我還滿期待建商來都更我的房子的

馬上增值1倍

為什麼不呢?

都30幾年的舊公寓了

也該打掉重來了



讓錢工作,讓愛自由

deepnet wrote:
都更後不是可選擇原地...(恕刪)


王家行文表示不願參加都更,市府回文要地主提出建物權利價值

行政救救程序方可繼續,於是王家就寫個二億...

結果後來竟變成王家有意願參加都更,只是價格談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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