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進曲 wrote:https:...(恕刪) 他從頭到尾不認罪所以才被判一年,幸好無前科,不然可能判更重。根據判決書,我記得大致上好像是,檢方查到會計廖美玲問他是否確認開始匯款,他有批准,然後又有查到胡偉良和議員之間的群組對話,確實有要求對方幫忙加快核發建照之類,而且錢又是要關係企業品佳資產管理匯給議員辦公室主任提供的人頭帳戶,因此法官不採信他的『只是顧問費』說詞,以及說『是總經理所為,總經理有五萬元以下的決行權限』之類請以判決書為準,我可能細節記錯
xxx6235 wrote:entroi...(恕刪) 又說是因為『案源快速增加』才會在『誤判下』找了不夠優秀的新協力廠商又說『連續壁的施工,漏水幾乎是必然』話術很厲害啊。1.不是說好有品嘉營造(原名尚禹營造)一條龍?現在一出事,就推給新協力廠商?所謂誤判又是誰誤判,難道不就是品嘉建設的大老闆胡偉良嗎?2.『連續壁施工,滲水幾乎是必然』,『不會有人當成大事』?講這什麼話,才新房子就連續壁漏水,住戶不能當成大事嗎?如果連續壁施工幾乎必然漏水,那怎麼又說是『誤判下找了不夠優秀的新協力廠商』造成?這麼快自打臉3.所謂『案源快速增加,必須找新協力廠商』這個說詞,也只是有幾個都更案在整合或剛送件而已,還要幾年後,審議確定核定後拿到建照,才會施工,怎麼會和你已交屋的仁和薈幾年前的施工有關?牛頭不對馬嘴。
entrointro wrote:又說是因為『案源快速...(恕刪) 是有聽過一個說法 連續壁多少會滲水 不確定這個說法是否正確?連續壁滲水 會讓人直接聯想到偷工減料所以新的處理方法 是連續壁完成後 做排水溝然後再加一層鐵衣 較美觀
xxx6235 wrote:entroi...(恕刪) 可是胡董之前不是說『2013年起提供五年不漏保固』?還說『不滿意可以原價讓品嘉買回去』?怎麼會變成『連續壁漏水是必然的』『不會有人把它當一回事』?是被盜帳號ㄇ,還是因為年長,有什麼些微的腦部微恙?要保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