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就明講,不要包裝啥都不要,莫名其妙就被拆,很噁心的
建商急著把預售屋賣光,然後迫使36戶同意戶出來對王家施壓,
建商於法有據,你要咬誰呢?
都是「於法有據,合情合理」的事情~~~然後又拿出公共利益的大旗,
指稱王家是防礙公共利益的釘子戶,但事實上附近一堆老樓也是被排除掉,
您有研究過那堆老樓有辦法都更嗎?您知道如何都更嗎?那時候還沒有推出一坪換一坪的優惠方案,所以那些公寓若參與都更,根本換不會現在住的空間,要他們如何加入呢?
只有這邊更新,哪有什麼公共利益,頂多就是一個讓建商賺錢的改建案罷了…
公共利益,讓政府增加稅收,多收的錢可以用在其他的建設.這樣不算嗎?
提升周遭的房價,讓那邊的居民財富增加,不算嗎?
停車位增加,讓附近的住戶可能比較有位置停車.不算嗎?
啥叫公共利益,我覺得只要不是一個人爽,是一群人得到好處.就是公共利益了.
若王家因為撐到最後就拿得比其他36戶多,其他是白癡嗎?要吵的小孩有糖吃,啥道理啊!!公平嗎?
透天有人權,公寓的住戶就沒有人權嗎?就不能反對都更嗎?這段話我問過王家,一開始他也沒話講.後來才轉說他指的是透天.
請問在我們都會區到底是公寓大樓的產品多,還是透天的建物比較多呢?
我們在賣房子過程中,常聽到有些都更宅的屋主在抱怨,樓上頂樓加蓋就是要兩戶,一樓住戶就是要更多,不然就免談,導致都更過程遙遙無期,就是要拿其他住戶的權益與建商的利益來交換自己的利益.公平嗎?
大家都講到建商主導的都更案,其實我個人比較認同是由住戶自己主辦的更新單元,反正現在很多單位都有再協助(當然要付費的).至少對於住戶們的利益是有最大的收穫,不用被建商分走,但是一樣就是會有號稱對他家特別有感情的住戶說,我愛我的家,分的錢不夠多我無法忘記它,如何去約束那些人呢?
有誰可以教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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