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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文林苑建商有動作了

建商怎麼沒有順便要求民事賠償呢?

因為佔據工地使建商延後完工日期每一天的損失


dennis1130 wrote:

貪!
如果是你自己的土地和房屋
你會願意賤賣給任何人嗎?
如果你這麼佛心來的
那我跟你買好了
恕刪)


王家這樣算賤賣???
不是有人計算再去買兩棟透天還有五千多萬的獲利
是嫌賺太少吧!!

不懂就不要亂說話!

你以為建商爽把信寄到哪就寄到哪的嗎?

依規定, 必需寄送到"戶籍所在地", 建商以利害關係人身份, 調出土地所有權人的戶籍地址, 再寄送!

有管理員收信, 代表王家其中某人, 戶籍地就是在集合式大樓裏!

自己從公開地政資訊去看, 士林陽明一小段803地號, 其中一位王姓所有權人的登記住址, 是不是在中和的某棟大樓!

依規定登記住址必需是土地(房屋)買賣當時的戶籍地址, 登記住址在中和的那位王姓所有權人買賣時間為民國100年, 所以去年他的戶籍地址就是在集合式大樓裏沒錯!



kazuto wrote:
透天厝竟然有管理員收信...這是豪宅吧

k.k2001 wrote:
唉~幫建商強制代拆,郝市府及中央都快找不到台階下了
這個時機提告這些小事,只是再次找郝市府和高層的麻煩
建商難道沒考慮到有可能會讓政府高層對建商不滿
(事件都快冷卻了,幹嘛又在快熄的火上加油,幹嘛不等冷卻了再來處理,急什麼!)
...(恕刪)

小弟之前這篇發言,關於~這個時機提告這些小事,只是再次找郝市府和高層的麻煩...建商難道沒考慮到有可能會讓政府高層對建商不滿

似乎有誤

根據媒體中央社 – 2012年4月2日 報導~舊址搭篷 北市:王家行使產權
文中說道: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說,王家舊址土地產權仍屬王家,為其產權上行使之行為。
張其強表示,王先生舊家土地所有權仍屬王家,他們在王家舊址搭帳篷,都屬王家在其土地產權上可行使之行為;除非建設公司以非法侵入或毀損,向法院提告

所以建商目前提告毀損的動作,應是市府事先可預計發生的事吧?
last0012
加入好友 加入黑名單 2012-04-08 17:33 #53
文章編號: 3503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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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應該是該橋的都橋好了
不管是在那方面....
既然敢拆 就不怕你來亂
聽說他財產不是都信託了??
沒再怕的!!!

財產信託這招.建傷耍的不錯.高.
kelly590 wrote:
last0012
加入好友 加入黑名單 2012-04-08 17:33 #53
文章編號: 3503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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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應該是該橋的都橋好了
不管是在那方面....
既然敢拆 就不怕你來亂
聽說他財產不是都信託了??
沒再怕的!!!

財產信託這招.建傷耍的不錯.高....(恕刪)

信託已現敗軍之象!
大兇!

killy_chu wrote:
整個案子,光政府公佈...(恕刪)

兩兆多很明顯是逗點點錯地方啦~
這個稍微判斷一下就知道了~因為他後面有另一個數據~
是拓寬馬路帶來的公益~
數字剛好符合~

橘汁雞腿 wrote:



兩兆多很明顯是逗點點錯地方啦~
這個稍微判斷一下就知道了~因為他後面有另一個數據~
是拓寬馬路帶來的公益~
數字剛好符合~

...(恕刪)

誰說了算?
你說了算喔?
還是鄕民說了算?
不要再理肓了!

兩兆多就是兩兆多!
政府公佈就是兩兆多!
法律是不會幫助漠視自己權利的人
建商的動作依法有憑有據,合理

68財帛 wrote:
建商怎麼沒有順便要求...(恕刪)


地還是王家的,何來占據工地?

倒是另外36戶,為什麼不告建商,

房子都拆了,為什麼房子還沒蓋給他們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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