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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誰給予文林苑的建商財團有權決定誰是釘子戶?? 如果你心中還希望台灣擁有公平正義,進來簽署吧!


farside wrote:
今天拆你家,明天拆我家

人民財產權不是多數決的...(恕刪)


共產党好像是少數人說了算

這是國共一家親嗎?
真希望換人做會更好,選舉的政見少的可憐,選後擁有的權力大的嚇人,政策的制訂是由公務員來負責,請順便把制訂的人給交出來,謝謝。

IceCafe wrote:
這種圖利財團的惡法誰通過的?
立委你們選的,市長你們選的,怪誰??

...(恕刪)


當然是怪立委怪執政者啊

人民賦予他們權利是期許他們做出有利於民的決策
而不是任由他們亂搞,要怪當然是怪執政者

不然你覺得該怪誰?

CleanRoom wrote:
這篇很有力! 可以叫...(恕刪)


都一樣啦.....

就算換黨做

那個名單的人也只是對調而已
01有很多魔人,都覺得"自己講的才是對的"
vc0528 wrote:
如果你在乎,請看看以...(恕刪)


簽到,非常在乎,隨隨便便就要加害可憐小百姓,連基本居住自主權都沒有的話,要這些人幹嘛!?
把我的納稅錢還來!!....啃!!

(怎麼會有人在那邊說什麼你們選的、誰作都一樣之類文不對題的話,現在是要表示我們身為小老百姓的不滿,不是問你誰作比較好、該選誰阿!!Orz)

jatterkane wrote:
都一樣啦.....

就算換黨做

那個名單的人也只是對調而已


所以你意思是說應該讓KMT永續執政,永續惡搞?

很對不起,至少扁朝八年沒有制定這樣的惡法,發生這種為了建商的利益,侵害剝奪人民合法產權不可思議的怪事
簽到!
幫蓋樓!
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的台灣
無能的市長請下台
vc0528 wrote:
剛看的一則

國會透明法案遭國民黨團封殺 公督盟表示遺憾

http://www.ccw.org.tw/p/14578


這東西要過...很難....但卻是一定要走的路


國會透明....是必要的

我認為以現在人民的水平...如果能得到正確而充分的資訊..是可以有判斷力的

只是現況充斥的是片面的訊息...以致於造成不同的解讀與分歧


希望這法案早日通過



而這次的事件...即使房子已經拆了....

但是一定要讓在位者感受到人民的怒吼.....

要是在公共論壇出現破千萬人的反抗聲音...我想當政者很難繼續裝聾作啞了

台北市是憲法的禁地,此次台北市政府的蠻幹更表示憲法無用論的事實。台北市長所謂的依法行政,碰到憲法不是不得逾越嗎,怎可憑自己對憲法與法律的解讀強迫拆除王家所持有土地產權的事實?

當百姓財產碰上只為追求自己政績的市長,抗議者請退散吧!因為都更霸凌者擁有一般市民難以想像的絕對優先利益!
// ThinkPad X61-CW9 作業中..
今天王家這個案子我覺得是最極端的例子。
一般會遇到的只是公寓中的某一戶,
屋主抵死都不搬,其他戶都搬光光了。
如果是一樓店面的話,建商如能給個營業一生都無法賺到的利潤,那也不錯。
那我就會支持政府強制依法拆除搬遷。
但今天王家是完全自有土地和房屋,
這樣就蠻有爭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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