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6

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iamdarlong0315 wrote:
沒錯!今天如果不拆....(恕刪)

多數可以欺凌少數
這是很可怕的
那天下的男人大都想上林姐姐
是不是法律也要強迫林姐姐服侍天下男人呀?
林姐姐不從就叫警察架起來給人上呀?
好啦~頂多每個上的人都要付點錢給林姐姐
這樣林姊姊也是有很大利益呀
林姐姐哭說:這不是錢的問題
多數男人會說:誰管你呀,我們多數人爽是很重要的,
有錢你就收下吧,反抗是沒用的,法律已經規定好了。

如果為了36:2的利益
就可以強拆人家的家園
那強迫慰安好像也是正確的
過去日據時代就有這種事呀

憑什麼為了顧及多數人的利益就要犧牲少數人呀
哪天換你被落於少數而被犧牲你就知道了
房子是給人住的...不是拿來炒的

現今建商和投資者炒房...無非是想賺錢....

但是身為父母官...應該要克盡一切努力...捍衛人民財產....

這開發案...是蓋公園...車站...還是公共設施嗎?....


獲利者
A:建商
B:同意的都更住戶
C:佛曰不可說...

多數利益與少數利益...在蓋公園.車站.公共設施...可以很清楚的體認

但就本案例.....這多數利益.....是個問號啊
感覺台北已經變成一個冷漠+多數暴力的地方

慎重考慮要不要讓未來的小孩在這種環境下長大..


文林苑事件之感想 - 還是要搞清楚實際狀況,找出是非比較好!!

這事件,簡單說,就是你自已的家,你有權賣或不賣。
然後,你不賣原本你自已的家,而此案並非一定要將你家畫入此案,建商和所有人亦都能都更的情狀況。
你家還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畫了進去,然後建商還賣掉案子,最後再找政府行使公權力的設你入局、侵害你權益...如此一案還有什麼空間去從其他角度思考?

還"兩權相害取其輕"?

這社會變成這樣,真不知該說什麼!...

希望大家都別碰到,自已掃好門前雪就好,別浪費口水,省點力氣吧!

自、求、多、福,卡實在!
行政程序與法律本來就不該違憲...如果行政跟多數決定就可以侵犯個人憲法保障的權利(居住權),那乾脆來公投沒收郭台銘的財產,平均分配給人民好了,相信一定也是過絕對半數讚成的!但是,這是真民主嗎?真正的民主的真諦並不是僅僅是多數決定而已,還包含了保護個人的自由!

台灣還有很多人沒有真正的民主素養!
我的朋友並沒有帶給我多大的幫助,我的敵人也並沒有帶來多大的傷害,但是我都加倍奉還了他們。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恕刪)
結果 都市景觀依舊爛
這就是人性和心態使然

而這次事件中 政府 建商的手腕都不算漂亮
建商不該急著用小手段出手 政府溝通也未盡完美
但是還是要看 兩權相害取其輕


為自己爭取有利條件是很正常的

那95%的多數似乎沒有尊重過5%的少數 不是嗎?

文章姑且不論

您的成語用錯了

請重念

sinbalin wrote:
感覺台北已經變成一個...(恕刪)


可是他們卻不自覺阿!!!我每次去台北看到的..人情味?幾乎快要沒有了~
想法越來越奇怪~~真的把自己當作一個台北國嗎?呵呵!!
大家都說先來都更你家
其實條件OK 我家是很樂意參加都更的
甚至我們的鄰居也蠻多人想都更
不過要都更還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啊

PS我們家是一間在民生社區40年的舊公寓了
腦袋清楚的人都知道 都更只不過是個藉口
官員從中取得利益 財團從中賺進大把鈔票
營造業是最好分大餅的~傻瓜都知道
如果說80%住戶同意拆除就可以執行
那八位男生強暴兩位女生豈會有罪
gishileh wrote:
這篇文章 如果不滿意...

可是這次是"只有兩戶反對"(恕刪)



恩....這東西應該是人權問題, 即使偽裝成少數服從多數 ,但其實就是默許暴力.
  • 37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