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jeff wrote:
新聞說 是自19日起...(恕刪)
Jackson_H wrote:
在我居住的香港與新加坡,這種事是司空見慣.
在香港,建商取得80%產權後就向城規會或土管局申請 "強拍",強制標售不同意都更的單位.
在新加坡亦然,比率不清楚. 但三不五十都在報上可看到強制拍賣的公告.
我相信其它國家一樣也有類似法律.
Jackson_H wrote:
我並不是房產專業人員,我久居香港數年,報紙新聞看很多.
在香港有的區塊必需同時一起開發,換言之,地籍或許不屬於同一地段,但如果
屬於必需同時開發的區塊,一樣可以強拍. 各區塊的開發限制,地目不屬於
律政司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