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kuo2001.tw wrote:
大馬路上的透天就要內縮,騎樓歸騎樓,因前面的人行道部份也算!
而且不買不行!
不然被海蟑螂買去了,就永遠不能翻身!
我家前面就是買下,以免被敲詐~
知道內情的人就應了解我在說什麼!
可否舉個實例?
以台北市來說,
大部份大馬路第一排是商業區土地,
商業區土地不用前院退縮,
只要後院退縮3米就好。
至於各條道路的法定退縮線,
可以用騎樓來代替退縮,
比如說永春站的EAT,
二樓以上根本蓋到地界為止,
有興趣可以拉一下Google Map看看。
透天也一樣,可以看一下民生東路二段,
新生到松江中間的那一大片透天店面,
每一間都是蓋到地界為止,
前院退縮用騎樓來替代,
這一段的土地是住三變的商二特,
當年透天蓋時都是住三,
換言之前院必需退縮3米以上,
可是這邊的透天照樣蓋到地界為止,
用騎樓充當退縮了。
至於人行道,根本就是公有道路啊?
那輪得到你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