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發信給新北市縣長信箱了~
問問平平從小生長在台灣,年年都繳稅的守法公民~
jhc wrote:
My Peggy ...(恕刪)
vwchang wrote:
一聽就知道是沒養過小...(恕刪)
煥仔 wrote:
但把兩個把小孩養到能開始打工所需的錢大概是4000萬~7000萬左右.
(正常的生活)
mooni wrote:
對於即將有第二個小孩的我來講,三歲以前的小孩的花費真的不高
除了保母費一個月要一萬五以外,其他的吃喝穿一個月還不會超過5000塊
自己公司有生產尿布,所以尿布錢省了不少,奶粉錢一個月差不多就一千塊吧
小孩會吃飯後,吃的開銷就更少了。衣服大多是穿人家送的就衣服。偶爾買幾件新的
以後也可以給妹妹穿,妹妹長大後可以送給朋友的小孩穿。
養小孩其實最花費的應該是時間吧,要把屎把尿,要陪她玩,要教育。時間才是最大的開銷,但往往也是愉快的(長大後就不知道了)
因為收入超過申請保母津貼的標準,所以如能拿到祝你好孕每個月2500的津貼,多少可以存下來作為以後教育基金
也不小補啦。當然希望每個縣市都有這樣的津貼。這樣大家也不用在哪邊遷戶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