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先說是假設,不要挑語病)
本案成本 600萬(全部不用自有資金向銀行借貸),
此建案有10間,一間賺100萬.
賣3/5本錢就賺回來,剩下2/5(大部分是比較好賣的-高樓層 ...etc. )
然後再看附近建案(不管是自己的或是其他建商)創天價後售出.
原本
10間,一間賺100萬,只能收到1000萬,扣掉成本 600萬. 實賺400萬.
透過步驟
10間--現賣3/5,6間. 一間賺100萬,先收到600萬,
建商炒作到一間賺150萬, 賣掉2/5,4間 . 4間賺600萬,實賺600萬,何樂而不為.
飛翔吧 wrote:
小弟 之前 去看 冠德建設 某建案....
也是被告之 x 樓以上都賣完了...
只好 找房仲 .... 順利買到....
最近 開住戶大會.... 發現 嗯 .... 聽聽就算了.... 高樓程還很多可以賣嘛 .... (這應該最準了吧)
真的 不知道 為啥要 不賣給我
只能說 你的價錢 他不想賣..... 你如果真的喜歡 開100萬, 就有房子了
第二 ... 有些就是公司的政策了....
總之 建商的話 不能全信.....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