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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又要算數,改革3個月變卦

Corba.tw wrote:
有什麼好抱怨的......(恕刪)


自作孽的意思嗎
calvin19750807 wrote:
自作孽的意思嗎...(恕刪)

沒錯
這是一篇很爛的報導,記者寫的根本牛頭不對馬嘴
馬政府原擬五月一日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新制上路,公設、雨棚必須分開標示
這個政策一直都還會繼續下去,而且是個好政策,大家在買預售屋時,可以很清楚了解,雨遮占的比例,比較不會陷入雨遮的陷阱
吳院長說的「(雨遮)一定比例內可登記,但不能全登記」是指在所有權狀上,以行之有年的現狀,雨遮是都有登記在所有權狀上的,但之前有學者建議所有權狀上不要登記,行政院和內政部為了這件事,辦了很多座談會,有學者建商老百姓,又不是只有建商,而且也不是餐敘,是座談會,真是會搬弄是非
以我小老百姓的眼光(不一定代表多數,但各位大大誰又能確定自己代表多數),只要有權都要登記,而且有些雨遮是有擺放冷氣的功能的
而且現在誰買房不會看公設比公設內容和雨遮比的,太誇張的買的時候不會過濾嗎
樓上的大大們腦筋不是都很清楚嗎,新聞報導的邏輯不通應該都看得出來吧
zaza213 wrote:
既然沒有規定不動產一定要給仲介賣
屋主可以自己賣房子
買方可以自己找房子
而且抱怨收的費用
搞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還要透過仲介...
讓他們墊高房價....



對呀~這也是我想不透的地方
可偏偏就真的很多人願意找仲介而不願意找屋主
我的電話全部都是仲介打來的

有人說屋主的照片有沒有仲介的精美
我的相反...基本上有兩家都copy我在網路上的照片
不用我的照片自己拍那幾家仲介,拍的簡直慘不忍睹
又黃又暗而且沒重點
Corba.tw wrote:
有什麼好抱怨的......(恕刪)




我只能說錯誤必須被修正

又快到蓋圈圈的時候了~~

吐司羊 wrote:




我只能說錯誤...(恕刪)


這串文是讓不仔細思考報導內容不合理不合邏輯牛頭不對馬嘴以訛傳訛的人發洩用的政治文嗎
zaza213 wrote:
不知道大家對公設或是雨遮的計算方式何必要一直計較

...(恕刪)


雨遮還是不要登記的好....

因為雨遮不登記,建商就不會胡亂蓋雨遮,
胡亂蓋雨遮會破壞房屋外觀(凹凹凸凸線條不乾淨俐落),而且造成原本採光就不佳的房間因為亂加雨遮而更陰暗,多花錢還影響居住品質,所以最好是廢除登記!
開版這篇發文本來就是政治文! 不用太在意...

看看下面營建署的說明:

行政院由副秘書長陳慶財接見陳情代表,他強調政院政策沒有改變,有關雨遮是否登記所有權,吳揆認為部分雨遮有實際使用的情形,因此要求內政部研議將雨遮採一定比例登錄,但應分開計價。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則表示,將邀集各地方政府協商此案,三個月內找出適合方式;並指未來修定「建築技術規則」會嚴格把關,不過,原則上雨遮是不能登記,有特殊設計者才准登記,營建署會以圖例對外說明清楚。

葉世文說明,行政院可能考量實務方面,建商若針對雨遮有特殊功能,包括收納、儲藏等,原則可登記,但無特殊設計,甚至是一整排雨遮,同樣不可登記。

文章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27/78/29yrk.html
Tom.Tw wrote:
這篇本來就是政治文!...(恕刪)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則表示,將邀集各地方政府協商此案,三個月內找出適合方式;並指未來修定「建築技術規則」會嚴格把關,不過,原則上雨遮是不能登記,有特殊設計者才准登記,營建署會以圖例對外說明清楚。
葉世文說明,行政院可能考量實務方面,建商若針對雨遮有特殊功能,包括收納、儲藏等,原則可登記,但無特殊設計,甚至是一整排雨遮,同樣不可登記。


葉的發言表明這根本是煙霧

請問
我已經有結構外審
我已經有加強坡審
我已經有都市設計審議
我已經有水保審查
我已經有環評審查
我已經有交評審查
我已經有五大管線審查

你XXX給我搞個「雨遮登記審查」?!

雨遮是要特殊到哪裡去?我「土星環」下面也給你開一圈假窗,你認不認我的「土星環」?
我說我西北雨一定要足夠雨遮深度,你是要人家提氣象資料?我擺花盆算不算收納?

審查後才能登記?那大家都來亂了。
mopher wrote:
葉的發言表明這根本是...(恕刪)


說那麼多: 那就不要買就好了!

也為沒人逼你買, 買房前不會看圖研究一下嗎? 就說不登記了, 如有建商違法就不要買就可以了.

還打一堆問號 真不知所云...

備注一下 : 公寓 跟 透天比較適合你, 其他你就不要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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