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6

文林苑事件之感想-不要又要馬兒好 又要馬兒不吃草

樓主那麼喜歡被都更

怎麼不自告奮勇請建商來畫自家的地,然後自動搬出去租屋個兩三年呢?

要不然,去請好市長把他自己的家拿出來都更,看他願不願意?

住的好好的,誰想都更呀!

建商想賺錢,有本事就去買地蓋新房子來賣,又何必藉這種都更惡法,結合公權力,來遭蹋小老百姓安身立命的小家呢?

房子舊,屋主喜歡住,別人管的著嗎?

不喜歡別人的舊房子,就請市府搞個都更惡法,再結合建商,把舊房子拆掉,這樣對嗎?

再說,那些已同意都更的人,本來舊居住的好好的,是自己不知足,喜新厭舊,貪圖都更的好處,甘願放棄舊居的權益,又有何立場來指責,別人維護舊居的權益呢?

另外,立都更法的市議員,還有執行都更的那些公務員,既然都更那麼好,何不都以身作則,全部都把自己的家拿出來都更呢?為何總是拿小老百姓的家來都更?

咱們馬總統的老家,不也佷舊嗎?怎不為民表率,拿來先都更一下?

這都更法,擺明就是欺負善良的法。



台灣人真是好心.
那天老共跟聯合國申請國更.

到時老共派軍隊來實施所謂公權力.
麻煩你也說就此落幕吧.
可憐的台灣人.

不管袋地(先天?後天?還是啥建築線)或當初價格有沒談好.或地主要3億.5億.都是買賣未成.巴拉巴拉.
就是還沒拿到土地所有權.但是建商土地都沒弄好就能用預售方式把別人的地拿來買賣.這樣對嗎?搞清楚先後吧...........

最後鑽個法的漏洞.硬拿下來你服嗎?

今天對岸也來這套你服嗎?人家還是所謂合法的聯合國會員喔.
所謂聯合國跟台灣現在這政府一樣來個依法......你說呢?你服嗎?事情看遠點吧.是非要有.不是姑息養奸.也不是一個不完全的法.你就該噤聲.

要不是因為美國對台灣有必要軍事用途.老共無法得手.早被國更了.

呆灣人~~~~~難怪一直是呆灣人.
真是狗改不了吃............

土地都沒弄好就能用預售方式把別人的地拿來買賣.這樣對嗎?搞清楚吧...........
土地都沒弄好就能用預售方式把別人的地拿來買賣.這樣對嗎?搞清楚吧...........
土地都沒弄好就能用預售方式把別人的地拿來買賣.這樣對嗎?搞清楚吧...........

這樣是對的?
這樣是對的?
這樣是對的?
這樣是對的?

呵呵.天真又可愛的呆灣人.難怪一直抬不起頭.被人巧取豪奪.還要說謝謝.完全沒有是非.真是鄉愚.
惡法也當成寶.不該你們死誰死啊.真是活該.

tommycheng wrote:
有人有把王家排除後新...(恕刪)



那2棟拆掉後是做成新豪宅的私人綠地公園..........
建商之所以一定要王家的土地
是因為預售屋裡面有這片綠地
而且預售屋已經賣光了
我都不賣了, 幹嘛要參加莫名其妙的公聽會
產權獨立, 透天厝
不賣還要經過其他棟的同意喔

我沒有強烈說不賣, 就被說成要賣
真是奇怪的邏輯

我的家, 我的地
我還要走甚麼正常程序

是袋地嗎?
我怎麼看都像是你故意買下畸零地
擋在我家門前
然後吃下我這60坪的地

這...天理何在啊.
難道要逼迫人家造反嗎?
王院長呢?

監察院該動起來了吧!


禁錮之魂 wrote:
民鬥不過官 真的是那...(恕刪)
恭喜回到封建時代

只有有權有勢的員外才能住大宅院

小老百姓住大宅院 等著被強姦吧
adducul wrote:
王院長呢?監察院該動...(恕刪)



院長喔? 他老人家還在院內幫新人證婚!!晚點到哦~~ 請自便
應該是有個自以為懂法律的人依他自己的想法去挑戰法律。

參加籃球比賽,輸了。大喊不公平的比賽,因為對手身高比較高。

建設公司不願意重新規劃,因為他是合法取得執照的。可以說他在"情"方面做得不好,但是他合法合理。

在追求法治的過程中,難免會有遺憾出現。

一切端看大部分的人民願意追求法治,或選擇濫情。

你希望政府執行公權力時要選,情,理,法的哪一項?


什麼惡法
完全違反一般認知
不參加公聽會表示同意
什麼鬼
方便玩弄法律吧
郝賤商 郝賤商 郝賤商 郝賤商 郝賤商 郝賤商 郝賤商 郝賤商
  • 37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7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