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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同意都更的住戶終於有所行動啦,該環給他們一個公道了。

挺王家的人拍謝,一早來踢館了.看看下面的資料吧!

挺王家的人拍謝,一早來踢館了.看看下面的資料吧!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上面是公視的網頁"八月拆王家" 內容提到最被質疑的是一份印有「大廈管理委員會戳章」的回執聯。王家人指出,這份回執聯不但住址錯誤,且自己分明是住在2棟透天厝中,哪來的大廈管理員委員會可以幫忙收信

事實上是如何,一樣有圖有真相


這張是那個網站刊載的收件住址
上面是公視的記者寫的資料

猜一猜 誰住裡面呢???????????????

YA 是王家人呢


哇!!王家呢!!!  好有趣阿!! 是誰拿個管委會的印章蓋在上面呢??? 郵差會送錯住址嗎

紀 wrote:
是誰拿個管委會的印章蓋在上面呢???...(恕刪)


王家兄弟有人是大樓保全,有管委會的印章好像也很合理,不知王國雄住那裏?
我的看法是,如果這時就故意拿不相干的管委會章來蓋,那真的是一開始就計謀好的 ....


"王國雄十六日拿出任職保全公司的簽到本,指自己筆跡和說明會資料上的完全不同,幾年來也從來沒出席過任何一場相關會議,要建商「給個交代」。"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2041700279.html


紀 wrote:
挺王家的人拍謝,一早...(恕刪)


台北市西園路二段261巷34弄11號

看起來這地址也是舊市區,不知是否也有政府為更新畫定公告呢?

如果是,該區域的人都要有與王家共進退的準備了...

rleeplay wrote:
看起來這地址也是舊市區,不知是否也有政府為更新畫定公告呢?...(恕刪)


這也解釋不了為什麼要拿管委會的章來蓋!我想王家一定會說,當時很急,所以隨便抓一個章就蓋了 ....



lelotw wrote:
這也解釋不了為什麼要拿管委會的章來蓋!我想王家一定會說,當時很急,所以隨便抓一個章就蓋了 ....


參閱王家女兒-王瑞霙的FB(中國科技大學兼任講師,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科系畢,碩士)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377428098947212&set=a.276984722324884.67874.100000400745808&type=1&theater
士林王家事件時間軸

該圖說明:
王家「18號」嬸婆代收,但並不知所收為何物,所以並無告知其他人。

因此,即便最後證明了送達無誤,
王家也能解釋說:確實是某某某代收,但並不知所收為何物,所以並無告知其他人。
rleeplay wrote:
士林王家事件時間軸...(恕刪)


看時間軸有個發現(facebook上看不清楚,要按下面的下載,下載下來後再放大),王瑞霙一直強調"士林舊佳里前街5巷14號"這個地址已廢除,那王清泉、王廣樹、王治平的戶籍地址在那裏?



lelotw wrote:
看時間軸有個發現(f...(恕刪)


八月、都更、拆王家(上)
http://pnn.pts.org.tw/main/?p=28993

文末有附件,高等法院判決書,有王家四人的住所。

窩顆顆 wrote:
今早看到新聞文林苑同...(恕刪)


要還文林苑都更案同意戶一個公道很簡單,

1.建設公司三倍價格賠償他們
2.然後建設公司負責人法辦
3 .彈劾郝龍斌

這麼簡單的問題要想很久嗎,腦袋不太好喔

rleeplay wrote:
文末有附件,高等法院判決書,有王家四人的住所。...(恕刪)


終於搞清楚了!王瑞霙時間軸說廢除的地址是"士林舊佳里前街14號",現在的住址則是"舊里前街5巷14號",多了一個5巷。



ododzilla wrote:
我覺得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怎樣解決問題,每一方都需要某方面的妥協,好讓大家都可以搬回去住。一味的堅持自己的立場,害人又害己。先讓房子蓋起來再說,好讓大家都有房子住。王家如今房子都拆了,但是地還在,某方面來說他們祖產大部分都還在,房子的損失其實可以去告政府申請國賠因為是法律造成的,要求把原來的房子蓋回去在這當下其實對王家是最不明智的選擇。


沒錯~
王家在這件事情上就算有委屈的地方
36戶的委屈難道比王家小?

但是一昧的想著自己的立場~要搞得大家玉石俱焚........很爽嗎?

學不會妥協~就算再有理~也是寸步難行

建商無良貪心亂搞~
政府不公不義~
而王家站著一點"理"貪心又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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