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
和文林苑都更審核無關的數字,你就不要魚目混珠,
請提出「都更審核中有2.4兆」的數字,和都更法規中需替政府省錢的證據。
如果你提不出來,同一個議題,不再陪你了,
都更法開宗明義就規定,都更必須要有公共利益。
難道你以為只要樂揚想要,政府就要無條件幫樂揚徵地?
每次你說不出理由,就只會說不想再談了。
那可以請你不要再到網路上亂說嗎?保證不用再談任何問題。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不相信,你可以請王家的律師採用你的說法去抗告,不必在此爭論,
看看王家律師理不理你


kuoyuan1 wrote:
是阿!你回答過多次,是因為單位弄錯。
難道單位弄錯還不算錯了?
那每年發給公務員的人事預算,可以請行政院單位弄錯一下,全部除以萬分之一嗎?就不會有預算不足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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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提你根本不是政府人員,憑甚麼要相信你的解釋?
連北市府都無法解釋為何一條不到6米長的巷道拓寬,值個幾兆幾億?
PO個公文證據來看看!
Erichuangtw1980 wrote:
管委員的質詢,是不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