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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 回家


Erichuangtw1980 wrote:
社會運動是社會改革的...(恕刪)


如果打著社會正義的名號,

藉著網路之便行誘導民意之事,

表面自視清高公正實則立場偏頗,

這可遠比思慮不周之人更恐怖。


套一段老殘遊記的話: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吾人親目所見,不知凡幾矣。


我是真小人,

眼前所慮只有錯誤的政策和法令可能對我們老百姓的影響,

可遠不如閣下大賢左伸張正義右批社會運動了。


亞利安星人 wrote:
...
你去撈看看這幾年台北市士地出售或獨棟50坪的成交價格、時間與數量,
再來告訴我2億算不算天價。...

原本已不想發言,但看到這段話實在...


王家開價2億是直接賣地給建商嗎?

明顯不是吧!

王家是既要錢,又要建商蓋的新屋,一心佔盡便宜.



另外那個以不讓建商獲取巨額暴利為名開價5億,就更扯了.

以公益為出發點,怎麼所謂的"巨額暴利"最後只有王家獨享,
,而非攤還所有居民?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都說你沒有FB帳號...(恕刪)

你真會斷章取義

還好我的文就在你樓上,順便讓各位讀者知道所謂支持同意戶的人是如何的支持法?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是請你向報社求証,看看去登廣告的是誰嗎?你們有作嗎?

建商出錢刊登的,說這麼多次,你還要選擇性無視嗎?

既然你也承認是廣告了,又證明建商出錢,

告訴大家這是怎麼一回事嗎?應該是建商未經同意刊登同意戶的會議記錄,對不對啊?
kuoyuan1 wrote:
應該是建商未經同意刊登同意戶的會議記錄,對不對啊?...(恕刪)


你們老是在偷偷轉換觀念,請問記者會是個人私下的會議嗎,

你有看過任何人開記者會,然後要媒體記者或他人得經過同意,才能刊登,你舉出一個例子來看看,

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全世界”知道“公開的內容”,希望媒體或他人轉載報導,

開記者會,然後告訴要轉載的人必須經過同意才能刊登,那就不如不要開記者會了。



只要是記者會的內容,任何人都可以轉載,建商為了自清,當然也可自己找版面刊登。

三腳阿喵 wrote:
原本已不想發言,但看...(恕刪)


先去看些資料再來討論,謝謝。

不然沒辦法跟你討論。
亞利安星人 wrote:
先去看些資料再來討論,謝謝。

不然沒辦法跟你討論。

嗯..開價2億,王家也曾表示要1樓店面,沒錯吧.

開價5億,王家說是為了不讓建商獲取巨額暴利,也沒錯吧.
不過怎麼建商的5億暴利,若轉移到王家就成了正義?


如果以上有什麼錯誤之處,還請務必指正,還王家一個清白.

DC10 wrote:
所以建商可以貪心把王...(恕刪)

狀況外嗎你.....把王家納入的根本不是建商

Erichuangtw1980 wrote:
社會運動是社會改革的...(恕刪)


這些職業學生最近很忙....沒有空來理文林苑的事了吔...
Erichuangtw1980 wrote:
王家訴訟到目前都敗訴,王家提的釋憲法條,一個判合憲,2個大法官不接受,
你的非法納入之說,是違反那條法規?

但是建商也沒得到可以直接拆王家的判決,所以才拖到現在,不是嗎?

不要急,慢慢等,事情總有解決的一天!
jason000111 wrote:
這些職業學生最近很忙....沒有空來理文林苑的事了吔...


所以剩下一堆建商、仲介跟投資客在自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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