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lin5633 wrote:而且重點不在他們簽不簽~~~~而是政府為什麼能在沒取得當事人同意書就可以發給建商完整的銷售權~~~~~ 重點就在他們為什麼沒簽「不同意」很多人都沒弄清楚都更的原意,都更是都市計畫的一部分,對於都市的進步有很多方面的好處,是利多於弊很多的,且制度面的設計也是傾向三贏局面,顧既然是好事,法律原本就傾向大家都同意,但如果你不願意配合都市的進步發展,可以提出「不同意」。而這些,不要說王家人不懂,沒記錯的話,他們家還有個建築系的。口口聲聲說,我只要我家,結果卻拖這麼久沒簽不同意,什麼樣的心態下會這麼做?思考一下吧。
address72 wrote:都不知道民進黨在軟趴...(恕刪) 你腦袋壞了嗎?當初都更法修法是藍的綠的合力促成大家都發言痛批釘子戶台聯還領頭提案,降低都更同意門檻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8222.shtml你大概只看自由時報、頂多蘋果日報吧想想看~~~為什麼這幾天只敢用情緒性字眼批台北市政府至於檢討當年立法過程的文章,呵呵,一篇都沒有
寧古塔將軍 wrote:你腦袋壞了嗎?當初都...(恕刪) 這個法有沒有錯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王家他的土地是私人土地土地所有權是王家人的其他36戶他們要表決那是他們的事情這也要符合多數人表決喔?就因為建商把王家把其他36戶的住戶綁在一起就把王家打成釘子戶藍色電視台看太多了所以選擇看不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