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重大議題? 分歧? 你講的是"重大公共議題"...
都更案不是...因為是不是公共政策, 怎能要政府介入?
都更案是因為都更法的存在才在進行, 都更法本身就是一個因為重大的公共議題而產生的法律。
既然如此, 都更案本身就是一種公共議題。既然政府立了這個法, 他就有責任確保都更法能解決問題, 而不是卡在那邊沒路用。
bar0402 wrote:
人民可以公投決定公投法存廢, 法律本身就是公共議題的一種...
但不能決策某都更是否要強制進行! 那是公投去決定某人的私產歸向! 不可以!
否則就會全台灣一起決策要不要把台灣百大富豪財產充公的公投了!
當然可以. 要不然你以為稅法是幹嘛? 如果有個法律說年賺5000萬的人稅率要調到90%, 如果真的通過了, 私人財產動向當然被決定。 差異只是範圍和多寡而已。既然人民可以授權給政府立法, 立法時當然也可以授權給人民作某些程度上的自主權。 這部分憲法當然有管制... 所以我才說, 80%的都更法基本上算是個小型區域性的公投。
bar0402 wrote:
你還要到處亂牽嗎? 這就像合建案, 不可以採取多數決一樣..
100%同意才可以, 都更案是公共政策嗎? 你看是怎開始的就知道了!
大家都知道是圖利來著... 投票可以, 但只有全部同意才能進行!!!
100%同意是不太可能的, 而且在缺乏一個"最後一腳"的機制, 你只是在鼓勵釘子戶稱到最後然後獅子開大口! 歷史和事實早就證明只有100%同意的合建制度一定會出現這種弊端,並讓都更寸步難行 你為什麼還是要走回頭路?
bar0402 wrote:
回去念念政治學, 反正這年頭大家都在準備高普考..
懂了一點你就不會整天亂牽了... 你又不吃虧又不讓人看了頭痛...
你還是先讀讀歷史了解一下現實和理論的差異吧。你對政治學的理解充其量也只是形式和教條, 實際的民主精隨根本就沒掌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