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樓也有一個價值(由鑑價認定)
地主出原料(土地),建商出新大樓(建造成本)
這二種權利的變換比例
廣義
ex:所有地主的土地為10億
新大樓的鑑價也是10億
所以地主和建商就五五分
狹義:
"每位"地主們的價值算出來
"每層"樓層的鑑價估出來
每位地主開始抽籤,按志願先後分配
又叫選屋分配表
選屋分配表製作簽名蓋章,是都更最難的部分。
要進入第二階段權利變換之前,最後一個作業是
"都更獎勵值"要算出來
要不然新大樓的正確坪數無法正確估算,新大樓價值無法推知。
leon650325 wrote:
b大明年權利變換 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