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到只剩下錢 wrote:又不是沒收充公而且通常更新完房子會更有價值不能因為囂想要分更多就釘著不放視整體安全於不顧不能用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來說服大家...(恕刪) 你是在指控王家因為囂想要分更多就釘著不放, 致整體安全於不顧?可是人家導演學生不是這樣說的, 他們說老房子有滿滿的回憶,絕對不能拆
養狗是不應該咬主子的, 只能聽主子的話去咬該咬的人如果有一天養的狗開始咬主子, 這時候大部分的主子選擇的方式是把狗送去安樂死狡兔死, 走狗烹, 狗如果不想被烹煮, 那就乖乖當個啞巴犬, 因為這個主子和之前的狡兔不一樣,這個主子不是吃素的, 不乖乖聽話, 白的都可以抹成黑的紅的,但是, 狗會想, 就算這隻兔子是主人家養的, 如果不叫兩聲, 那狗的面子往哪裡放好吧...恩准你低鳴兩聲,所以狗看到拆遷四百多戶的兔子, 狗的叫聲很明顯比看到拆一兩戶的兔子明顯小聲多了, 這其中的原因是兔子的品種, 不是狗老了
王家的抗爭真的很成功~~可以寫進課本了明明就是一個不合法的事情~偏偏卻要說成合法保護自身財產如果都更處當初同意不給他納入更新範圍....事後王家可能要更多!!!甚至要申請國賠用你我納稅錢賠他....整件事情最關鍵就是建商還沒開始蓋就在預售了~搞成這樣同意戶房子也拆了~反而被不同意的掐著脖子...如果當初政府沒有強拆~我看同意戶大概要等到下次大地震來才有可能回去原來的土地住了!!
stephen02 wrote:為何要加註"通常"兩個字?還是你覺得有人一定會被犧牲,所以只好用"通常"兩個字...(恕刪) 成就一偉大事業者,必定會有人遭到犧牲您看秦時明月漢時關萬里長征人未還廣闊的疆土犧牲的戰士......
MPV5233 wrote:請問永春警察宿舍,不搬的住戶有土地所有權? 有房屋所有權? 有人能說明一下嗎?這社會紛紛擾擾,就是很多人看到影子就先開槍! 民國60年原私有:12戶,公有:台灣省警務處警察宿舍114戶均為4層樓公寓後來警務處賣給住在警察宿舍的人,變成國有財產局房屋:20戶,私有106戶,總計126戶。現在的不同意戶是屬於私人所有,你的前兩個問號都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