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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附近的停車格,是否市府未公告就收停車費了


metallica wrote:
希望新北也可以全面收費,因為巷子太多路霸了,長久占據根本很難找到車位。


你不知道很多巷弄的地是1F住戶的嗎

我家後面的巷子
停車格只畫半條路
另外半條沒畫
問了一下
原來地是1F的
若能合法證明是一樓的地,那就該給一樓的住戶一個公道!

但若是非法占有或免費停車,那全面收費真的很符合公平正義!

買停車位(有停車位)停車的車主,也是要付車位的費用、管理費及月租費。


breakryu wrote:
你不知道很多巷弄的地是1F住戶的嗎

我家後面的巷子
停車格只畫半條路
另外半條沒畫
問了一下
原來地是1F的
breakryu wrote:
你不知道很多巷弄的地是1F住戶的嗎...(恕刪)
的確很多這種情況,也對、也不對

其實還是要看水溝蓋啦!水溝蓋內屬私人土地、只要不圍起來、要拿來停自己的車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
千萬不可以壓到水溝蓋
千萬不可以壓到水溝蓋
千萬不可以壓到水溝蓋
因為水溝蓋開始就是市府的管理範圍

最常見到的狀況是市府劃設紅線,所以大家都不准停。也順便維持道路的暢通
桃園市有停車格均需收費,台北人都蠻富裕的,應該不差這點錢吧!
不過UBIKE取消30分鐘免費好像也不大開心,我們桃園市想付錢騎還沒有哩。
馬路是拿來供公眾通行使用,不是用來給你免費停車的!+1
沒有感覺到意外啊 我家高雄
剛好住在高速公路旁 之前畫了一整排停車格
也都是免費收費的 忽然間畫上了計次(時)收費

心裡OS 做得好 不過常停在那邊的鄰居 也都沒有抱怨要收費了

畢竟就是使用者付費 因為那是公有地 你停了就是要收費 無誤吧
中原一點紅 wrote:
你說的應該是都市計畫容積率實施前的情況,當時如果我沒有記錯,應該是用「面前道路寬度」計算可興建高度,再加上建蔽率。所以退縮的部分已經被當作「空地比」(建蔽率),可興建樓地板面積仍然被用盡了,沒錯吧!

台北市實施容積率應該是全國最早,沒記錯應該民國七十幾年就已經實施,我上述根據路寬計算興建高度甚至可追朔到民國五十幾年升格直轄市前;除非你的建築物是北市升格直轄市前已興建完成,那我就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了!

我觀察到我家附近的狀況(中正區), 巷道內大多數都是超過四十年的老公寓樓了, 就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再補充回應一下前面大大提到巷道全面收停車費合法性的問題, 仔細看了一下開版樓主所提供參閱的柯市府收費計畫:
http://www.pma.gov.taipei/public/Data/592416463171.pdf

在第一頁開宗明義就有提到, 還是要考慮到土地產權是否已徵收, 也就是說市府會避開在產權尚未徵收的巷弄土地上收停車費. 這樣看來柯市府的收費計畫還是有考慮到適法性, 那就不至於會有小弟先前所說被告上法院的顧慮了, 特此更正前面的回應.
*^* wrote:
宗明義就有提到, 還是要考慮到土地產權是否已徵收, 也就是說市府會避開在產權尚未徵收的巷弄土地上收停車費. 這樣看來柯市府的收費計畫還是有考慮到適法性, 那就不至於會有小弟先前所說被告上法院的顧慮了, 特此更正前面的回應....(恕刪)
這一點我在39樓回文時不早就說了嗎?


yehzeyeh wrote:
柯市長將郝市長原本...(恕刪)



之前不是有看到討論再說

日本要有車位才能買車嗎?

身為天龍國怎麼不效法一下

空氣汙染應該會好很多 也能減少塞車情形
baekhyun wrote:
日本要有車位才能買車嗎?...(恕刪)
這招對於愛鑽法律漏洞的鬼島居民...無效

法律沒有規定花蓮的車不能在台北行駛吧!
法律沒有規定花蓮的車不能在台北行駛吧!
法律沒有規定花蓮的車不能在台北行駛吧!
因為我有租車位在花蓮,所以說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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