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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永康街被轎車從後行使壓到腳掌

照護部分要有醫生診斷證明,上面要有些才有
不上法院跑調解也是要你拿單據出來


stevenprogram wrote:
肇事者可以委託保險公司出來,他無所謂,班照上,錢照拿。


+1反正車子就算沒買第三責任險也有強制險,反正又沒財損
人的保險不知道保險公司願不願意幫你跑調解等

對方只要出險後一切交給保險公司
無論是出來調解、和解什麼的完全保險公司代打就好
而且保險公司也不是你說多少就多少


真豬奶茶 wrote:
有些人自己腦補成騎樓...(恕刪)


我也很好奇這件事...車開在馬路上人要自己跑來給車壓腳
車100%責任? 這個部分好怪
樓主的態度也很.... 因為人行道被擋住所以走到馬路上就是對的?
還是現在只看受傷事實不看交通事故責任的?
可以打小額訴訟(5萬以下), 贏的機率很高啦, 開車者應注意而未注意, 至於賠多少, 要看你舉證的能力,資料越詳細越好.
在此前將可將索賠資料用存證信函寄給被告,做為證據之一.
roxe~殺猪的 wrote:
事情是發生在1月27號,初判肇事責任己有了對方責任100%

在對方車速合理的假設下(因為您未提及對方車速過快,所以假設車速合理。)
這初判只是個笑話。
試問在與行人僅能擦身而過的環境中,要求駕駛要能判斷出輪胎是否會觸及行人腳掌是否合理?
難道行人自己不需要有基本的判斷能力?
roxe~殺猪的 wrote:
無緣無故被壓到腳,老婆在家行動不便5天,對方只見腳没有外傷,連電話也沒有,不聞不問,是你會不會生氣?

尊夫人在台大急診室就醫時,除了一般的挫傷外,醫師也不認為有什麼特別傷害。
此時你們開價兩萬,是要叫一般人如何接受?
這種開價方式是要叫別人怎麼繼續關心?等著你來告還比較乾脆。
roxe~殺猪的 wrote:
也許有些人去過嵩山少林練過大力金剛腳、身強力壯(不怕被壓),或許家中只有你一人,不需要照顧3個小孩。每個人體質不同家庭不同。家庭主婦無法正常作息,你知道有多可怕。可能你不知到。

隨便一提,有人跳四樓自殺沒死,也有人不小心從四樓掉下終身殘廢,這是為何?(太多因素了~請客觀一點)

每人體質當然不同。但尊夫人情況已經遠離一般常理。
您無視多人的親身經歷卻拿這些不倫不類的例子要來談客觀?
不知您是否聽過其實很多病的產生原因是來自於心理層面的影響?
以前發生過一次
停紅燈,有位大嬸精神有點恍惚,由右門側往前走,並往車身靠近
變綠燈後,我車開始往前移,她一個左轉身直接打到右側後照鏡
大嬸暴跳如雷,我只好把行車紀錄器show給她看
所以行人千萬不要隨便走在馬路中間,至少也要看清楚是否有來車

Robershu wrote:
不知道如果是在美國...(恕刪)

在美國
告的對象應該是違規占用人行道的傢伙
Robershu wrote:
不知道如果是在美國...(恕刪)


美國我不知道! 但是在澳洲,如果行人占用車道,是行人的問題,車輛免責! 如車輛有損傷,行人要負責車輛損失。
如果原因是有攤販占用行人道,告的是攤販!
真豬奶茶 wrote:
james063 w...(恕刪)


大哥你害我上課時笑出來

還被老師問在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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