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henry wrote:
可能是見聞不足,基本...(恕刪)
同意您看事情的層面,
大有為的政府,弄出一個空包彈,
下面的人就只能在這圈圈裡打轉,
轉來轉去,不斷陷入在如何獲得更高利益中煩惱
原以為是執政者的無能
現下看來也算高招
這是將企業智慧帶入政策的一種思維
好妙~
JAMES4622 wrote:
只要跟同意戶意見不同就被說成是釘子戶? 多數欺負少數就是這樣 憑什麼人家辛苦一輩子得來的家 要你說的算 ~ 同意與不同意只是立場不同而已 ~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只因為擋了大多數人的財富就要被分類成釘子戶 這是什麼道理 ~
假如多數同意就可以強制徵收是有道理的 那麼內政部也就不用修正都更條例了~
將心比心 你口中的釘子戶其實更本沒有得到什麼也根本還沒有要到什麼(否則怎麼會被你說成釘子戶) 已經賺了那麼多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JAMES4622 wrote:只要跟同意戶意見不同就被說成是釘子戶? 多數欺負少數就是這樣 憑什麼人家辛苦一輩子得來的家 要你說的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