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當然很假..問題是,...(恕刪)
跟你大概沒麼好談的
已經清楚瞭解你的立場了
就是
為了反對建商
即使再醜陋說謊的王家
你也是可以支持的
bar0402 wrote:
說真的, 很多事不要積非成是..
土地一樣是私有財產, 民主國家得承認土地私有的保障.. 否則就跟對岸一樣..
土地"理論上"為國有, 國家要你怎樣, 你就得怎樣...
當年的土地改革, 那是站在槍桿子上強制財產分配措施..
就如同強迫郭董, 把所有他賺到的財產, 一律跟其他窮人平均一樣...
任何民主國家, 斷不可能進行如此措施!
今天大家講那措施很成功, 很好! 那是站在窮人或相對弱勢而言..
要是你是地主又如何? 就像你辛苦賺個一千萬, 國家要求你為了"公眾利益"..
全部或大部份吐出來, 沒有一個民主國家, 可以幹這種事...
可以幹的, 就是對岸共產國家, 又或是當年希特勒第三帝國..
這也證明, 當年的台灣表面上雖然掛著"民主""憲法", 有"國會議員"甚至有"選舉"..
但本質上絕對不是民主政府...
假設如你說的土地不可當個人財產絕對保障, 可以啊! 王家土地當然可以吐出來給大家爽..
(嚴格來講是給建商爽, 沒人不知道的..) 那其他台灣大地主更多,. 炒地皮更不道德..
借問為什麼不可以依法炮製, 立下相關法律...
讓他們也來"資助公益"? 名正且言順!
任何國家只要能幹這種事, 絕對不是民主國家!!!
很多事本來就不是讓那些當權者遷著鼻子走 幹什麼講什麼都對..
立什麼法都沒問題, 耕者有其田, 很合理? 可以!
為什麼現在不"住者有其屋"? 這也是絕對必要且符合"公益"的精神... 怎不能幹?
想想你被剝奪財產或被"共產"的人要如何看待?
現在政府想漲個區區幾塊油電價, 已經被罵到臭頭, 連自己支持者都不買帳..
還真的把人家財產土地拿來"充公"(很公益喔!!!), 怎會有認為土地可以任國家想怎樣就怎樣?
真是青菜講講... 人云亦云... 沒獨立思考能力的普羅大眾....
chnshang wrote:
本人努力嘗試與板主討...(恕刪)
chnshang wrote:
土地為「全體國民」所有,非國有,且允許部分私有,沒有人不承認土地私有保障
這不是我說的,請詳閱土地法第一篇第二章,別斷章取義,扯出對岸只是轉移焦點,無助釐清你的論點
「積非成是」是很嚴重的指控,你必須要更清楚的指出哪一點
土地的特殊性及「社會性」有很多實例可說明,日本的土改與台灣的耕者有其田都有平均地權的概念
在在顯示土地的私有權不等同於其它財產,國家是可以因公共建設而「徵收」土地(土地法第五篇)
你有聽過徵收房屋、黃金、鑽石的嗎?有相關的法規嗎?
你的私有權相等的論點哪來的?你說了算?積非成是的是誰很清楚吧
土地改革本來就強制性,沒人地主會自願吐出自己的土地
日本與台灣的土改都是美國壓力下推行的(土地改革的真相),是穩定社會極重要的政策,無關威權或民主
而且現行的民主國家無論實施民主制度之前或後,大多進行過土地改革(何謂土地改革)
現在當然沒有以前那樣強徵地主土地的事,但沒有土地改革,民主制度會穩固?真是倒因為果
郭董的例子更是個莫明其妙的比喻,土地和其他財產本來就不等同,我一直強調的
地主的土地被分配,那叫平均地權,地主是會被補償的,不是你說個簡單的平均數學就想魚目混珠
就算想要等同郭董財產被分配,你也要補償其他的財產給他呀,這樣才勉強類比
舉例也是個學問,請加強
「土地徵收」是怎麼一回事?美國、英國、日本沒有相關土地徵收法規?
若地主的地剛好在公路鐵路預訂地上?不用吐出來?
幸好民主國家是會補償的,損失可以少一點
請加強論述
土地改革無論何種政體制度(包含民主),只要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上,為了穩固政權都是會進行的
照板主的論點,台灣的土地就只能一直集中在少數的地主上,明顯的階級制度就會產生,造成民主社會不穩,你希望這樣?還是你有偉大的論述說明因土地的「絕對所有權」,使少數地主擁有絕大多數的土地而不會造成社會不安不穩?願聞其詳
台灣的土地相關法規多到不行,請用功
「公益」不是看他不爽就拿他的土地來分配,是有法律規定的,不要亂扯亂比喻
什麼時候必須徵收土地,什麼時候收歸國有,完全是有法規約束的
土地雖非一般財產,但仍有足夠的私有保障,不要故意無視法律的存在,盡舉一些極端又不能類比的例子
真是怪到不行的比喻,土地和房屋是不同性質的財產,不能類比
土地數量不會增多,都被地主拿去了,大多數農人受制地主耕種受限,找塊地蓋房子都困難,如何生存
房屋數量可以變多,若都被屋主拿去了還可以再蓋,不影響生存
今天如果房屋數量固定,是人類生存必要條件,那它也一定會成為具「社會性」財產
這樣清楚了嗎?所以才說土地是特殊財產,我上篇文章多次強調,不要跳針
我不支持現在政府,但我支持漲價,電與油富人用的最多,結果補貼最多,公平正義嗎?
另外,沒有人要把王家的地充公,別似是而非誤導,都更本身有公益性質(儘管部分人不認同)
很不幸的,若你的土地在高鐵預訂路線上,國家就會強制徵收,這是事實,不是誰認為誰不認為的問題
板主的認知偏差太大,要加油
對照你我的言論,誰講話沒依據,誰不願思考盡跳針,很明顯吧~~~
板主若要再討論,請先加強論述你堅持的「土地私有權=其他財產私有權」
也請引出你的文獻,不要"青菜講講"…
bar0402 wrote:
1. 請你舉出哪個國家可以像台灣一樣, 強制徵收地主土地給民眾搞"耕者有其田"吧?
法律依據是沒用的, 因為你引用的就是中華民國法律及制度, 承認這現實, 還需要討論嗎?
2. 誰說黃金鑽石不能徵收? 連你家汽車, 遊艇都可以徵收..
二次世界大戰, 英國敦克爾克撤退, 就是直接強行徵用民間船艇..
一來德軍進軍神速, 一星期內就打到英法聯軍後方, 還慢慢等國會立法.. 那遠征軍一個都跑不掉!
二來英國也沒這樣大量撤軍的準備... 臨時強徵民用交通工具, 不得不為也..
不要自己不懂, 或"想當然爾", 就以為你想的都對...
國家對土地的控制是一回事, 但可不可以任意立法去傷害百姓土地又是另一回事...
你講日本怎樣怎樣, 就理論上..
問題是實際上, 人家連高速公路都穿過大樓正上方樓層, 只因為下面地主擺不平...
實際上就不是這回事... 國家必須最大的程度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包括土地在內...
只要做得到... 台灣的都更案, 當一開始容許建商任意圈地搞多數決..
就註定這本來就不是"非不得已"的措施了... 何況這跟戰時那種緊急狀況必要性是天地之遙!
連中華民國政府, 都不敢厚著連皮說都更案, 利益都歸給建商.民眾當私產可以叫"公益"!
既然不是, 你憑什麼這麼幹? 不要忘記那些戰爭的徵用民力物力..
都是以公益/國家利益為基礎的動作....
原來只要是土地就不可以等同財產, 這是哪國法律的判決? 你這樣講,是想找死嗎?
台灣多少大戶都是超級地主, 你竟講為了"公益"可以任意處置他們財產... 很好...
你以為台灣是以前槍桿子時代, 公權力可以要你死就死這種狀況嗎?
所以我才說, 不了解狀況, 亂說亂猜而已...
3. 油電漲價是另一回事, 要漲可以, 大家一起負責.. 政府本身也要負組織再造的責任...
不是政府缺錢就拿百姓當提款機, 或是政策性凍漲為選舉, 但選後給你一次漲足這種操作..
不過, 這可以另闢文討論... 這裡我只講我的想法...
chnshang wrote:
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