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17 wrote:
理站不住腳
法已經玩完了...(恕刪)
願聞其詳~~
tommyrace wrote:
可啊,30幾戶都更之後
還是必須保留一條小小的既成道路給該戶通行,不得封路
通行權是住戶基本權利
袋地只是建商想多賺的推諉說詞
marcus200115 wrote:
老兄呀,所以我上面是寫 "看到"政府與財團"站在"一起, 這玩意兒照片與錄影帶,
都有呈現警察跟建商的人"站在"一起, 不是嗎? 也因為畫面呈現他哥倆兒"站在一起",
人民自然說,自然認為他們"站在一起", 不然咧? 你期望大家怎麼說這事?
現行都更法有問題,也是現在所有立法/行政單位所認為的,所以不知道您打算就哪一單位的
出發點來論述這個法沒有問題? 而王家是"理"直而法不壯, 非理不直而氣壯, 您搞錯了吧.
也因為理直而法不壯,才需要進行"法理"救濟 (看起來您是將將 法理,法,理這三種不同的東西
混在一起), 而說理直而氣要和,意思果然您就是認可,建商/政府在拆之前,因理不直故氣昂昂(硬拆
還不叫氣昂?)????瞭解.
幽游水雲中 wrote:
對"王家人"只能說,這整件事跟他們真的是超有關的
"文林苑"這件事,也只是一般社會上常見的事情,不過是超級放大版阿
不要說從沒見過,不管住社區,住大樓,住公寓,有關左鄰右舍的,除非事前協調的很好,
要不然不論 洗水塔、收管理費、更換老舊公共設施,就是一定會有幾顆屎在那
"開頭什麼都先跟你說好好好!!!!" 等到東西都準備好了,或是都換好了要收錢,
才在那跟你說 "我沒同意要換唷" "我沒說要付錢唷"這類的屁話 誰住的附近沒遇過這事
王家人現在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樣,開始也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
等到利益分配發現不如他們預期,一番兩瞪眼,抵死不承認有想過要 都更
接下來上法院,卻又發現當初錯過一堆建商洽談的機會,這下靠背 法律又站不住腳了
等到被拆的時候再哭給媒體看,希望發動輿論的力量
不過卻沒想到自己鴨霸的行為也被媒體拍了下來(干擾媒體拍攝),這下同情力量少一半
現在剩下一群大概是休閒系的學生,還在那搭帳篷,體驗都市露營的樂趣
這票學生沒意外等考試的時間到,大概就又自動消失了
那剩下的就是看王家人,有沒有炒舊飯的能力了
不過看到他們去抱怨東西不見,卻又跑去殘骸挖了一雙說是寶貴登山鞋的情況看來
等下波有什麼新焦點新聞的時候,大概就是"文林苑"這事告一段落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