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是賣不掉,不讓你們進去使用你們自己的地也有問題如果沒有租約的疑慮,你們應該可以使用你們自家的地被劃分為文教區不等同只能蓋學校,是只能作為文教用途,如果你自己高興要蓋補習班也是可以的,如果你家夠力的話,還可以申請改劃為其他區域(不過前提是你要縣市政府同意,是否改畫是他們的職權)所以應該去找個好律師打官司把土地拿回來吧,雖然文教區的土地比較賤價但也不要讓私立學校財團吃死了
chingin wrote:我家上億房產就是37...(恕刪) 河蟹完之後沒有分到股票之類的東西嗎?我只知道我祖母說她郵便局的退職金3000塊日幣光復後就變成廢紙了?她說早知道就應該拿3000塊日幣買塊土地
樓主家真的被財團大學玩得團團轉但我外公.....台北市某垃圾場的地是原本他的 ---被強制徵收台北市某動物園原本是住家四合院 ---被強制徵收萬芳社區某高地 --------------被強制徵收最後連住家原本的客廳(四層透天) 被強制徵收做道路使用只能說我外公眼光好 被市府看上他所擁有的地你會想問 被強制徵收有給錢啊~ 對~給多少? 幾百塊就沒了~除了財團 市政府才是要不要處理的主要原因~不然財團哪來的[能力]可以把私有地劃成文教區?! 還強迫樓主家和親戚家的第一定要賣/租給他們
realeric wrote:先請律師去訴訟 私立...(恕刪) 請律師是下一步之前請代書~~光是土地鑑價就花了幾十萬後來也請了2位專搞文教區的代書也花了不少錢並不是要省那點小錢重點是法規是死的之前想說上法院很怕跟士林王家一樣通通敗訴但現在來看上法院已經是不得不出的招了被畫成文教區就算了學校財團還自行申請把地劃成 之一 之二 之三共四塊地 其他三塊小地還不買~~~~直接變成崎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