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同意就拆除"違建"?只是不同意並不是違建吧?我家是4樓的公寓臨馬路邊之前有掮客拿著整疊的都更同意書要來說服我家簽只大概說好室內一坪換一坪但是同意書上什麼都沒寫所有的條件都沒講好就逼著你簽然後說大家都簽了還說簽了可以後悔下面有註明第幾條第幾條一般人根本不懂如果只要50%大家都要被迫搬離?爸媽一輩子辛苦打拼買得房子耶!
Vaporman wrote:現在新成屋當然貴鬆鬆...(恕刪) 好幾家報社不是有報導過,都更潛藏的的危機,也不少住戶要跟建商打官司台灣房屋使用年限是50年我很好奇的是法國巴黎義大利威尼斯他們的房子應該都是百年前建造的那照台灣的標準這些房子不早就該都更好幾次了嗎?所以說台灣的建築技術落後歐洲近百年?大多數的人會覺得都更怎麼算自己好像都有點吃虧其實呢這跟"掮客"有很大的關西大多數的"掮客"不外乎就是鄰里長,管委會理的人員.我阿姨靠這個替我姨丈還了300多萬著債務我當兵的上司他提早退伍因為他有個好姊姊在國內知名建設公司的子公司當負責人據說此公司的推案量在台灣市排名前幾名的有一天他回來跟我們談起他的新工作他姊姊讓他去一個"掮客"學習一些技巧他們兩個人負責一個都更的案子如果成功他個人大概可以分得百萬之多他們的目的地就是讓所有住戶同意跟建商簽都更案只是一個掮客建商就要負這麼多錢給他,然後這當中還有不少人要通關打點想必建商一定是追加在住戶身上加上建商本身也要利潤問題是利潤的高低而已,以麵包為例一般來說麵包都有6成以上的利潤,但就是有店家願意做出讓利的行為,尤其是賣場沒有利潤誰要做白工換句話說都更的背後隱藏龐大的利潤,人人要分一杯羹試問住戶要怎麼得到利益?再怎麼計算又怎麼可能算贏建商再說原本的矮房子本生不用繳管理費到了大樓不但要繳還要負責一些維修費如果積欠不繳管理會也可以動用全力趕住戶本來相對弱勢的住戶不就更弱勢如果真的想要靠都更翻生或許讓建商高價買自己所住的房子選擇到別地方從新開始會好些
akita690 wrote:其實可以設計都更計畫...(恕刪) 一紙行政命令下達 只要同意達五成以上就可以拆除動工跟你說 天下會大亂國會要罷免總統都要四分之三了為什麼人民自己的財產只要五成以上通過 另外快五成的人就要被趕走?這根本行不動 現在法令也好像是要八成以上還是更高才能進行下一個動作 我覺得現階段 雖然等是很漫長的但至少公平一些
adcgvef wrote:好幾家報社不是有報導...(恕刪) 如果沒記錯 房屋使用年限五十年好像是銀行房貸操作的上線過了五十年的房子 如果土地不值錢銀行也不會放款台灣位於地震帶上 又多風災早些年蓋的RC公寓 如果有按照工法好好蓋不是海沙屋其實很勇的 住個七十年沒問題前提是樓上不要有頂加 整棟住戶沒人打掉結構牆還有就是不要碰到世紀大地震 這點最重要都更只是讓那些地虫掮客 美其名是都更公司其實都是空頭 拿人家地皮去謀利賺大錢難怪換回坪數怎麼算 都不划算....
違建本來就不合法目前也只是行政命令緩拆不合法的利益造成都更的障礙頂樓加蓋 一樓違建店面拆除了違建 還不同意都更誰也沒話說頂樓一樓繼續保有合法建築部份公平正義的很50%同意只是優先拆除違建都更還是100%同意才執行要看清楚我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