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yen wrote:之前一度往好處想,之後會有交通上的改善,但是看起來並沒有這樣容易...(恕刪) 基本上沒報行政院核定的建設都可以當作不算數,所謂眼見為憑,避免看的到吃不到,基本上在還沒蓋好的時候都不算真正享受到這些建設的成果!
stephen yen wrote:這串討論串讓我最後決定不要再去天母看房子了...之前一度往好處想,之後會有交通上的改善,但是看起來並沒有這樣容易畢竟我是上班族不是養老族,花太多時間在通勤上面還是太辛苦唉,天母無緣了...(恕刪) 天母還真是可憐:交通落後成這樣子只能住養老族??
shiya666 wrote:從前年蓋到今天工程...(恕刪) 剛剛查了一下這個工程花了近3億新台幣 馬英九核准了.....順便查到圓山的月台閘門也是花了近3億新台幣 郝龍斌核准了.....給我六億 我就可以蓋帝寶了拉
es4241 wrote:相較起來,用電動社區巴士將運輸需求轉到捷運,我覺得是非常好的可行點子....(恕刪) 今市府回覆了,至於其他議員極候選人至今未回覆!市府回覆內容如下!受理機關:(Handled by)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局北投分局、環保局、交通管制工程處、公共運輸處回覆機關:(Response from) 公共運輸處回覆日期:(Response Date) 2010/9/17發文字號:(Issued Number) 99.09.17 北市運眾字第09933016800號處理情形:(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您於99年9月3日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市府非常重視,已交由本處彙辦,您信中陳述事項,說明如下:一、 有關您反映北投區石牌路沿線交通改善1節,本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說明如下:(一)、石牌路1、2段係為北投區重要道路,係用於聯繫承德路7段及行義路等山區道路所用,道路沿線多為住商混合區(行經捷運石牌站、石牌夜市、臺北榮總等),其人口較為密集,交通需求高,交通狀況於東華街2段及石牌路2段路口流量約為800PCU(小汽車當量),另承德路7段及石牌路1段路口單向流量亦達1800PCU(雙向流量亦超過3000PCU),道路流量已屬過飽和狀態,先予敘明。(二)、本處業已於99年5月針對臺北榮總(石牌路2段、立農街2段三岔路口)號誌時制調整,加強臨近二路口之號誌連鎖,已有部分成效,惟石牌路沿線交通擁擠部分係位於東華街2段(西安街2段)以西(即石牌路1段近承德路7段路口),本路段因人口密集,交通需求高,又因公車停靠,致使後方車流難以續進,肇致交通擁塞,本處於道路尚無法拓寬及未有其他運輸系統引進之情形下,將加強檢視沿線號誌時制,強化其綠燈續進效果,以紓緩交通現況。(三)、承辦人:陳俊佑,聯絡電話:27599741分機7310(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二、 有關您反映石牌路沿線,於尖峰時段常有違停車輛佔用車道,建請加強取締拖吊1節,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說明如下:(一)、經統計本大隊自99年1月1日至9月8日止,於該路段尖峰時段共計取締違停車輛44件,另本大隊於99年9月7日及8日多次派員前往取締,發現該路段違停車輛大多為臨時停車,駕駛人均在車上,見拖吊車前來即駛離,難以執行拖吊,本案已請轄區北投分局加強驅離及取締,以維護交通順暢。如您仍發現有違規停車妨礙交通情事,請撥打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或本大隊勤務指揮中心(電話:23214666轉7905)反映,當即派員前往查處並向您回復。造成您不便,尚請諒察。(二)、承辦人:蔡再璧,聯絡電話:23214666轉2314。三、 有關建議加強取締北投區石牌路車流尖峰時間違規停車1節,本府警察局北投分局說明如下:(一)、本分局尖峰時間於石牌路上已規劃有5處交通疏導崗,並於上午尖峰時段每日規劃巡邏勤務,加強疏導尖峰時間車流量,另經本分局石牌、永明派出所於99年9月6日至9月8日連續派員不定時前往查看,針對石牌路上違規停車共計告發13件在案,本分局責請轄區石牌、永明派出所持續派員巡邏與查察,如發現違規停放車輛且嚴重影響通行情形,將通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實施拖吊,以維護交通順暢。(二)、承辦人:鄭立群,聯絡電話:2891-2325。四、 有關建議回饋金用於北投區民交通優惠1節,本府環保局說明如下:(一)、垃圾焚化廠回饋金係本市表達對相關地區配合處理本市垃圾之心意,惟其運用依本市焚化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規定應用於地方衛生、環境品質、人文建設及公共設施之維護管理,故所提交通優惠使用方式與現行規定較為不符,又因相關經費有限,所提建議所需費用龐大,且搭車頻率之差異,亦難公平回饋,恐遭非議,尚難照辦,敬請見諒。(二)、承辦人:江昌達,聯絡電話:27208898轉7294。五、 有關您反映市區公車營運1節,本處說明如下:(一) 有關推動中型巴士取代大型公車1節,中型巴士雖具車體小、可及性高(路線可深入山區及巷弄)等特性,惟其車內空間較小,可搭載人數低於大型公車,恐造成班車擁擠使民眾無法順利搭乘,爰部分行經幹道、主要道路或重要轉乘站之公車路線仍應參採沿線搭乘使用率,評估以大型公車行駛,以提升整體運輸效率。為使大眾運輸服務深入山區及都市巷弄,本市已陸續推動山區小型公車及市民小巴服務,提供偏遠地區及社區「最後一哩」運輸服務,未來亦將持續評估大眾運輸服務不足之地區新闢路線之可行性。(二) 有關站牌設置於公車停車彎1節,依據交通部頒布「交通工程手冊」規範,公車停靠彎設置寬度至少為2.5~3公尺,長度則至少需43公尺以上。故需視各站位人行道寬度、長度,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研議設置可行性,暫無法全面設置。(三) 有關市區公車改以電動巴士營運1節,目前電動公車因產業技術尚未成熟且造價昂貴,且於山區使用之公車應具備足夠之爬坡力及續航力,本處將於未來技術成熟後再研究推廣公車業者購置電動公車行駛。本市已於99年2月26日辦理15輛油電混合動力(Hybrid)低底盤公車啟用典禮,目前共計有40輛油電混合動力低底盤公車上路營運,另20輛將陸續出廠試營運,未來將視營運績效持續推動油電混合動力低底盤公車,至於充電式公車因產業技術尚未成熟,故本處推動低污染公車政策仍將優先以油電混合動力低底盤公車為主,未來俟相關技術及各項環境條件成熟後再研議導入充電式公車。(四) 有關建議公車尖峰班距3-5分鐘、離峰班距5-10分鐘及車資改以5-10元1節,考量本府財源有限,全面實施短班距及低車資雖能吸引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惟無法維持公車路線長期經營,為使公車系統得永續經營,仍應在兼顧民眾搭乘權益及使用者付費原則下,衡酌供需訂定合理之班距及車資。(五) 有關候車站增設照明等設施1節,本市目前計有4000餘站位,考量公車候車亭體積較大,部分人行道寬度不足之處無法設置,本處已逐年爭取編列預算,依當地民眾需求辦理新建公車候車亭。目前本處新建之制式候車亭型式係由本府都市發展局委託建築師事務所設計並提本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制式型式,該型式暫無設置照明之設計,您的建議將納入未來變更設計時參考。(六) 有關站牌路線圖標示1節,本處自99年1月起辦理公車站牌更新計畫,預定99年底完成全市所有站牌更新,如已設置候車亭之站位,亦將移除原有站牌,於候車亭資訊欄內張貼公車路線圖及站名資訊,提供更完善的路線資訊。(七) 承辦人:涂家瑋,聯絡電話:02-27274168分機8311;公車服務電話:02-27291181。謝謝您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不吝賜教,我們當竭力提昇公車服務品質,以提供市民更舒適、體貼的公車服務。並祝您 健康愉快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處長 鄭佳良 敬上感覺上,這篇市府似乎有認真的回覆!不過問題似乎目前還是無解,也無解決的有效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