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4 09:09 by 大火快炒
大火快炒 wrote:
個人認為...你不...
你的軍公教公務人員.沒有退休後保障....你不是就放他去"貪".你可以去看看..菲律賓就是這樣阿.....
軍公教個人所得中.提撥一點退休金+政府再提撥一點補助....
財產來源不明法.就是解決...
...(恕刪)
1.現在一般的勞工、農民薪水不見得都比軍公教公務人員多,退休的保障也沒有公務員多,難道一般百姓就可以貪嗎?可以接受合理的報酬,但是要用一般百姓平均待遇為基準。
2.軍公教個人所得中應該是提撥一點退休金,但是政府提撥的補助可不是一點點。

3.財產來源不明法<--贊成,但是馬政府已經把此法改成鬥爭用的工具。可惜!

2010-07-14 09:50 by 蓋瑞GY
蓋瑞GY wrote:
說得挺有道理的,我覺...
, 牠們花不了多少錢的,很多老兵死後沒親人繼承遺產
全部的錢還不是歸國家
....
(恕刪)
1.現在很多中國的女性很積極的要嫁老榮民,因為等老榮民死後還可以領半薪到自己死為止。
我碰過許多中國籍的看護(有的已經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都是利用嫁老榮民來台打工(嫌老公的月退奉太少),有的甚至於嫁好幾次老榮民,而且常寄錢到中國給以前中國老公及小孩,甚至於都在中國置產以便等老榮民老公死後拿月退奉回中國可以早日退休。
2.中國子女來台打官司且打贏官司時有所聞,雖然中國子女在老榮民生前完全不聞不問,甚至於後事都不處理(也有新聞說中國子女甚至於把骨灰丟機場垃圾桶),就算遺產已經歸公了,但是只要從中國政府拿到証明文件,通常中華民國的法院都會判遺產給中國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