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再講這個案子了連帥過頭都說,如果可以脫手~馬上認賠不禁讓我回顧 ,當初一直推這個建案的人是不是建商或仲介~~~~~~~~~~~~~~~~~~~~~~~~~~~~1.房屋稅貴2.好像每年又要繳一筆費用給建商3.貸款利息4.房子只有折價的空間~~~~~~~~~~~~~~~~~~~~~~~~~~~~只有一個慘字
雖然這個物件小弟能力不夠無法入手但是還是有其優點只是適合的族群就有點門檻了第一是可以報稅的。不管地租,持有稅都抵稅就沒差了第二是收入多到無須在意這些小支出的我兩樣都無但是應該很多人可以辦到。。所以想到揀便宜。。我覺得有些遙遠吧。。
周遭環境不錯,綠地足夠,機能方便,我去年底十月下旬開工典禮前一天,簽約買了一戶43.66坪的,簽約的前兩天才知道是使用權 70年,管他的,自己辛苦賺來的,就先享用了,70年后的事,別說不是我該煩惱的,算算,我的孩子住到老死,都不必煩惱的,我與我太太就不杞人憂天了,若不是這種使用權模式的,我絕對買不起的,哈哈。
我是民國58年6月搬過來住長大的,就在景仁街志清國小旁至今,有46年了,夠久了吧, 看這文有半年了,直到前兩天才註冊并發文的,我去年10月下旬買了是要自住。我是一直買平價車開的,這次是買了好一點的BMW車,同樣是四個輪子,速度都差不多,但應該自我的感覺會好一點,再加上點地緣關係,我把這次買房子當消費品看待,70年后歸零,當然,我是絕對看不到的,兒孫自有兒孫福,我沒想一定要留給孫輩的,因為那是我孩子要考慮的,與我無關。我現在每天看進度,挺慢的但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