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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文林苑釘子戶? 上百人聲援


alexlee650129 wrote:
郝龍斌應該會說反正我...(恕刪)


反正選完了

選前人民最大
選後…

這是人民的選擇
95%的權益是權益
5%的權益不是權益

95%的選票>5%的選票
再笨也知道要選那一邊
kisk79265 wrote:
+1猶如那常見的格言...(恕刪)
+1
德國著名牧師Martin Niemöller的話

當納粹黨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納粹黨來抓工會的人的時候,
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的人。

當納粹黨來抓天主教徒的時候,
我沒有站出來為他們說話,
因為我是基督徒,不是天主教徒。

當納粹黨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為我站出來說話,
因為他們都被抓走了。。
我們正在見證台灣共產黨的萌生.

這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合法的建築物被政府強制拆除.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bis0815 wrote:
我家在談都更
就遇到釘子戶
談好室內一坪換一坪,再送1汽車位,1機車位
不過有一戶
因為他要求七個車位,因為他說他一樓週遭可停七台車(問題那是公有地)
想當然就變成其中一個釘子
有的開價一坪110萬要自已賣(建商說蓋好一坪90萬)

所以我現在遇到的釘子戶
都是貪得無厭的...


貪不貪得無厭我不知道。

但如果今天不是對方覬覦他的資產(土地),會讓釘子戶有機會貪得無厭?

七個停車位的固然有些誇張。但可以不買他的帳啊。

如果建商沒有利益,他會願意用這樣的條件交換?

如果你們沒有得利,會願意交換??

都貪啦~多或少而已,不需要五十步笑百步....

重點是~那是釘子戶的資產~法律不是有保護人民資產的必要嗎??

什麼妨礙都市發展..啪啦啪啦的廢言都只是為了自圓其說罷了。
這個真有爭議

這個都更,又不是要做公共建設,而是建商改建房子

北市府顯然偏袒建商,與利用多數預購者,罷凌強佔那兩戶


那是不是將來每個地區,都可以藉都更名義,強迫釋出店面等價值高土地?
怎沒看見立委聲援,只有學生站出來。
好懷念,當年民進黨,帶領人門上街頭衝撞體制的時候,現在只剩遊行,好low
有一就有二,文林怨的怨不會只有一次
台灣人民沒有房屋的所有權
都更處糾審議會中,有良心的委員提意見,主席只淡淡的請建商再提修正,
一堆所謂專家的委員審案件,主席掌握最大裁定權
建商可無限次修正,建商可發表數十分鐘
地主只有三分鐘,其於只能在小房間隔者玻璃,完全被市府排除再外
這就是所謂的公平公開公正的台北市都市更新
最可恨的是地主的陳情不列入會議紀錄,僅以都更處收錄備考.


hemispherical wrote:
用多數決這種明義來決...(恕刪)

重點是有補償
有補償那少數人在談到一個滿意的補償條件後,就應該要退讓。

聲援王家的大概都不會討厭飆車族吧
反正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沒必要因為侵害了別人的安寧就剝奪我飆車的權利。

chaing675 wrote:
怎沒看見立委聲援,只...(恕刪)


因為現在不流行藍綠惡鬥,最潮的詞叫藍綠分贓~~

~靠~北市府的市長又再搞假正義,當年處理墾丁石油污染和塑膠袋政策,現今都證明了他的愚蠢思維.
這種粗暴的手法跟土匪沒兩樣.
如果今天發生在我身上,我會找你們這些狗官賤商一起去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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