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huangtw1980 wrote:其實你們就憑當初搞不...(恕刪) 不要再抱著懶人包不放了現在擺明就是建商要趕緊找王家協調取得同意文林苑自然能順利進行不然排除王家後文林苑依然能順利進行若都不動那就是現在這個樣子了
march168 wrote:另外,開版E大您大量的引用報導,分析極為精譬但,可否平衡一下或是以路人"甲"身分,再真正的照你的初衷想法,或現時思維再開一版以樂揚、或是以永春案建商之反對立場來論?看看從劃定階段開始,到底有多少報導面站於輿論上,而北市都更處或審議會又有何社會評價。換句話說,現實社會之都更爭議審議委員會,我想你可能只是先前未去關注。但是,可以的話,至少你可以評論一下資訊公開法對此委員會之要求或是握生殺大權之委員會其可能改進的方向,甚而其目前可改進之部份缺失或不足。不然,01上正反兩方都認為在迴圈了,也都說等目前爭議之三方好好談,不如變一下論題如何? E大加油啦!!
Erichuangtw1980 wrote:老實說,能爆樂揚問題...(恕刪) 看吧!只會自我催眠的人,對於人家舉出的問題通通視而不見。先回答樂揚為何不敢在王家的切結書上蓋章?再回答文林苑政府審定的公共利益為0的問題?到底誰被踢爆?
kuoyuan1 wrote:先回答樂揚為何不敢在王家的切結書上蓋章?再回答文林苑政府審定的公共利益為0的問題?...(恕刪) 看看,你們就是要王家的畸零地蓋不了屋子,王家早就不玩聯盟的這套假議題了,只有你們還不放過。有資助政府徵地開拓計劃道路,公共利益為0??那一份文件說“審定的公共利益為0的問題”?又在移花接木了,這些議題之前都貼文證明你的資料錯誤,還在迴圈,
肥貓宅男 wrote:不放過是你 每次提出不能建築都是你 而且請證明政府說過文林怨有任何公益證據...(恕刪) 照你的邏輯,政府說過的就算,為何連法院都判文林苑都更合法,王家知情,不是無法反對,你們就不當一回事。
Erichuangtw1980 wrote:看看,你們就是要王家的畸零地蓋不了屋子,...(恕刪) 看看,你們就是要王家的畸零地被樂揚強逼賤賣。王家的畸零地蓋不蓋得成房子,由王家自行決定。這是我們的要求,也是憲法對人民財產的基本保障。Erichuangtw1980 wrote:有資助政府徵地開拓計劃道路,公共利益為0?? 錢在哪裡?營建署網站說文林苑公益性捐款為0。Erichuangtw1980 wrote:那一份文件說“審定的公共利益為0的問題”? 請參照營建署都市更新網站。
Erichuangtw1980 wrote:照你的邏輯,政府說過...(恕刪) 最新發展政府現在說文林苑公共利益為0,你又不管?政府宣布王家擁有土地產權,你還不是吵著王家不能排除?記得更新資料。不然你就等反攻回大陸,解救水深火熱的大陸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