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_Lin wrote:王家第一次沒上法院,...(恕刪) 我不挺任何人,說真的,市府做的很粗糙....但卻不違法,依法行政建商,我沒好感....本來就是有利益,建商才來的...我不是王家人.....捍衛家園這個角度也沒錯......但....說真的,現在的說法...兩造都各有說法誰真的,誰假的,我們旁人都不知道當初狀況是怎樣那要怎麼做評論,看圖說故事.....但,卻被有心的政客操弄....這才是悲哀的...
twnygw wrote:我也希望能拆除無理的釘子戶跟樓主一樣因為我家也在都更程序中但本案結果若會引起更大的爭議我更擔心都更會回到原點 我猜測,樓主與你正在談要都更的房子一定不是獨棟的,也不是邊間,更不是商業區中的一樓所以才會這麼快就簽同意書了
jedimaxima wrote:看了大多的文章都是對...(恕刪) 唉~如果那房子是你辛苦大半輩子賺來的..............政府喊拆就拆你作何感想?也對拉事情不是發生在你身上你怎會感同身受賠償......你又知賠償內容?合理嗎?賠償可以連同回憶辛苦陪出來嗎?有時候有些發言請你先想想當發生在你身上時那是怎樣的感覺
peter3794545 wrote:對不起欸 我真的不懂...(恕刪) 拆完又不是不能回到那個地方住!!!到時還是會有新房子 還是住原本地方阿 只是房子換新的換的比較不一樣聽新聞說他們分配一百坪 5個停車位 價值一億我也不清楚內容是怎樣 但....都更不就是這樣嗎...其他30幾戶都同意都更 在外面租三年了....等待回家王家也不知道跟政府和建商怎麼談的 我們也不清楚...希望那些沒有很懂得人 別再挺誰挺誰 對誰都沒幫助 除非你真的很了解內幕
alankith wrote:大哥…那不是重點好嗎…重點是,可以用多數決來決定言論權嗎? 可以用多數決來決定私有財產權嗎?可以因為多數人支持王家,就叫反對的閉嘴嗎? 當然不行可以因為38戶讚成,2戶反對,就把2戶也一起拆了?(如果王家是公寓,我們今天不有這篇文,重點是他們是透天,不加入又如何?)...(恕刪) 為什麼大家會一直認為跟什麼多數決不多數決有關係呢?重點是法律,法律賦予這樣的多數決是有效的!一堆人舉一些奇怪的多數決例子(搶人妻等),那是被法律認可的嗎?透天及獨立產權也不是問題,問題是整體規劃及袋地,這樣一說,所有透天群體的住戶都不太可能都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