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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除釘子戶是正確的


shitses wrote:
那種爛房子在我家這邊...(恕刪)


拆了你家最剛好~~是一方強買並不是另一方強賣~~你怎不把你家人拿去賣一賣搞不好有好價錢???一直用錢去衡量權利!!說人家爛房子你家是多好???建商都不削買你家了你在這邊爭什麼????
該拆的本來就要拆了。。。
都讓他拖3年了還想怎樣。。。
這種釘子戶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國民黨越來越向左岸靠攏了,黨徽改共產黨好了,一選上嘴臉都出來了
該漲的漲,人民一盤散沙,剛好就可以上下其手,虧我還投馬一票
倒扁的施明德,出來倒馬啊!
上次污的錢付完你欠銀行的錢還夠辦幾次活動呢
政客嘴臉跟奸商一樣,看多了
別衝來衝去

jedimaxima wrote:
都更同意書是會用雙掛...(恕刪)


這麼重要的大事,寄個同意書來就要人家簽~~~沒簽就代表同意嗎??

以後辦貸款、辦信用卡、買保險只要業務寄個同意書給你就好啦~~沒勾不同意就自動幫你辦了這樣對嗎~~

沒簽名寄回的~可以派個人去了解情況吧~~督更人數是幾千人嗎~連壓制警力都可以上千人了,派幾個人去了解一下情況很難嗎~~今天是你要請求人家同意,搞得好像人家巴著你的大腿求你賜給他這個權力似的~~會不會太誇張了啊~~~

紀桑 wrote:
好樣的文章...我詛咒妳家有一天也會這樣在短期內被拆掉

先不論整件事的對錯!

得到的補償,高於現有房屋的價值,應該很多人樂於被拆掉!

詛咒的真妙!
沒天良的建商 是始作俑者...而都更法是被建商支持的立委修出來美中不足的惡法..
我怎麼覺得不管是怎樣以常理來判斷
就算沒有表達同意或是不同意或是還在談的階段
即使是就算那所謂的公聽會有收到通知而故意沒有去參加
也沒有權利幫別人決定是同意

舉個簡單例子
當你朋友問你說說車子可不可以借我開
而你卻沒表達同意或是不同意就不了了之
而妳朋友卻擅自把他開走了.....
以正常的角度應該會覺得說就當作你是不同意而沒有把你的車開走吧

天才小豪 wrote:
沒簽名寄回的~可以派個人去了解情況吧~~...(恕刪)


當初建商不是去王家二十幾次了???
一山還有一高,雞蛋還有雞蛋糕...!!!
都更前別忘了去看看別的都更案...地主戶跟建商戶有什麼差別....
這個案子很明顯可以看出來王家能投的有效票不多...建商能把他們的地硬吃下來,
對其他都更參與的人來說不痛不癢,但對建商來說...多了幾十坪給了一二戶就沒事,
他們可以賣的樓地板面積更大

你家真的要都更了??蓋的時候記得去看看基本建設...是不是東漏西漏,
樓高是不是比別人矮,建築用料比別人差,
都更糾紛不是一次二次了
原來不出聲就是同意啊。
這真讓我大看眼界。
王家都已經和建商表示不賣了,並以高價來逼退建商。
那建商開什麼說明會,王家幹嗎一定要去,去表示不同意。
每個建商這樣搞,或每個月開二三次,你當王家人很閒啊。
最看不起的就是就有錢人來依法規壓迫老百姓。
誰沒事會去看都更法啊。(又不是要自已來提都更。)

為什麼不出聲就是同意都更,愈來愈覺得台灣一點也不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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