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gar wrote:
上面有些邏輯怪怪的耶
你沒來公聽會說不要 = 要 ?!
是這樣嗎?!?!
不是公聽會
而是都更案送審核之前建商要取得住戶的「意向書」決定接不接受都更
市場上絕大多數的都更案,都是因為有地主反對,導致土地取得不完整而被建商放棄
郭元益大樓反對就不用納入都更、角落的小廟反對就不用納入都更
都更案整個流程跑下來,5年8年已經算快了,王家有的時間表達反對,為何不做?
王家人就住在現場,不知道有都更?不知道自己在都更範圍?人際關係這麼差?
還是漠不關心,等到無力回天了才後悔?
轉錄台北縣政府的都更問答:
都更疑問解答
◎問題一
問:一旦簽下同意書後,如果送縣府審核通過,建商會不
會先興建其他案子,而將都更案無限期拖延不做,影響住
戶權益?
答:不可能,因為都更案經送案、台北縣政府審核核准後
,一年內就須將都更具體計劃報縣政府審核,逾期未報,
縣府就可撤銷都更許可。在都更案審核期間如果地主有任
何疑問或是意見,均可直接向縣府反應,只要地主有意見
隨時可以中止都更案進行。
注意紅字,你可以想想為何這次的都更案沒有中止
王家在都更審核期限之內有沒有依規定提出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