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ei00123 wrote:
重點就在於都更戶和王...(恕刪)
王家也有一個建築師
如果不願參與都更
他們家的建築師一定知道方法
再來
要抗議也是都更核准時就會抗議
不是等到今天拆屋時抗議
再等什麼?
建商開的價碼不夠高
還是
努力訴願讓"都更"排除王家二戶
我們外人都不知道
已同意都更的30幾戶住家應該更慘
過了幾年
要新蓋的家都不知在哪?
北市府也只能依法行事啊
也許這是建商的如意算盤!
lovelpc wrote:
我記得任何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所以這法令根本就是無效法律
何須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