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efany wrote:
判決書也告訴你 公聽會只是陳述意見 意見陳述對都更實施沒有拘束力
所以對權益不會產生影嚮
--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
不要去糾結王家有沒有收到信
你是法官嗎,為什麼要預設立場?不要"甲豪"可以嗎
如果王家真的正式提出書面異議
而市政府跟賤商還敢膽大包天去把王家拆了
翻都要把市政府給掀了
問題不是嘛
jedimaxima wrote:
請去瞭解都更法條謝謝,王家確定有收到都更同意書,法院判決文都下來了
王家只要在收到同意書後勾選不願意參與都更那就能不納入範圍內了
沒給他們機會?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我祖先的舊房子能改建成新房子有何不可,房子就是要給人住的舒服的
jedimaxima wrote:
引言 2012-03-30 11:52 by jedimaxima
都更同意書是會用雙掛號寄的,王家100%一定有收到,但卻不勾選不同意參加都更
擺明了就想拿翹和建商談條件嘛,等到真的談不隴後才來說不想拿錢
真的不愛錢的話當初就會在不同意加入都更範圍那欄簽字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