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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要的是什麼??

為了公共利益
樹立良好典範
釘子戶可能減少

Lisa_Hsu wrote:
文字上符合就是合法

就王家這案件,哪有強迫做不成的可能性?

政府都派人來強拆了,原地主的意見完全不重要啊!


原地主有意見嗎
我只看到在媒體上有意見
但在法律上
從頭到尾她都沒意見喔
因為沒參加
所以從一開始表決
就都是100%通過哩


不能一直嚷嚷說她不同意
結果要拿去證明時
那些證明都不具法律效用
那就站不住腳了

shean9019 wrote:
不能一直嚷嚷說她不同意
結果要拿去證明時
那些證明都不具法律效用
那就站不住腳了...


拜託看一下判決書吧

八月、都更、拆王家

此文內有判決書,證據站不住腳的是建商


最後,法官裁決,如果公聽會通知書採到達主義的話,「則公聽會之舉辦將曠費時日,而陷整個都市更新程序延宕至不能進行之窘境,顯失立法之原意,故關於公聽會期日及地點之通知,應採發信主義…至於應受通知者實際有無收受該通知在所不問」。(判決書P.13)


反正法官認定建商可以不用確定地主收到通知,就可逕行強拆了

Lisa_Hsu wrote:
拜託看一下判決書吧八...(恕刪)


你只有看到第13頁?
重點在第14頁!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stargroup wrote:
至於未參與都更是否還...(恕刪)



就法來看王家須強制都更(本人不太懂什麼都更法,不過在所有的訴訟中王家都敗訴)

講難聽一點,變更設計排除王家,那王家的價值又何在?我想應該不用2億吧
如果用這種角度去看,那王家要求2億且建商同意,那王家不就是貪婪(王家說2億是為了逼退建商)
這時真正的暴利不就是王家嗎?

kk9951 wrote:
講難聽一點,變更設計排除王家,那王家的價值又何在?我想應該不用2億吧
如果用這種角度去看,那王家要求2億且建商同意,那王家不就是貪婪(王家說2億是為了逼退建商)
這時真正的暴利不就是王家嗎?

昨天看東森新聞


這次的都更,建商賺...........10億

如果是真的

真正獲得暴利的是誰??

jami0611 wrote:
天阿..這是什麼世界阿,
建商都更連土地都沒有完成徵收...(恕刪)

大哥我想您誤會了,
我反常不贊成北市府的決定..
亂源就是讓這些惡法通過的立委!

今天我想寄一張結婚證書給安心亞要求結婚, 同時發帖子訂飯店桌位~~
如果沒收到回復或法院存證信函, 就表示她答應了"~~

這個都更條例就是同樣的立意! 完全違背憲法!
釘子戶要的是什麼?? 當然是利益了, 但如果有一套說詞, 並獲學生聲援,就不是釘子戶

就算王家提2億,其實仍是客氣合理的價格,

因為以王家49坪土地,合法容積可蓋到300坪,
300坪X60萬=1億8
這還沒計算,王家少了一樓店面的損失.....,
2億會過份嗎?其實是老實人的提法.

而現在王家分了約150坪(5戶近30坪)....

合法容積300坪透天,換來150坪的大樓


這案子的關鍵是:樂揚建設一開始看上的,就是王家沒用完的合法容積率,
可以合法蓋6樓的王家透天,
他們只蓋了二層.....那4層的容積就是肥肉
(對建商來說....就算一坪換一坪,他們仍可賺150坪---150坪X60萬=9000萬

所以明明知道王家前二年才剛裝修完,
樂揚的段姓老板上門談合作時,
才會巧妙提議,
把你們的2樓新屋拆掉,我再蓋2樓透天給你們,(真會算啊...)

至於王家,會如此輕敵的原因是,
之前就常有人來談合建,
像文心建設X姓老板也上門談過合建,(但文心經拒絕,就沒動作了)

誰知樂揚會如此"計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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