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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都更條件是否全世界最嚴的

都更前老公寓:地價稅高,房屋稅低,管理費低
都更後新大樓:地價稅低,房屋稅高,管理費高

參加都更後整體房屋持有成本提高
但是沒有人逼你堅守這間新大樓
你可以賣房子阿
賣掉都更新大樓再去附近買一間老公寓
還剩一筆現金可以花
舊公寓A ---> 新大樓 --->舊公寓B+$$$$$$$
被洗出原本的老公寓
換到隔壁巷子老公寓加上$$$$$$$
覺得委屈???

可都更拿獎勵容積免費換房子已經是得了天大的便宜
還想要奢求原本的低廉房屋稅坦白說太過份

stevengis wrote:
如果政府讓參加都更的同意戶在不轉手賣出情況下可以保有原房屋稅的話我覺得應該會有不少人同意,因為我覺得有一部份的人是因為這個原因而不敢參加都更因為一參加就是等著被洗出原居住地。
huron wrote:
都更前老公寓:地價稅(恕刪)


那我何必參加都更把我自己洗出去我的原居地。
然後我再大費周章去找老房,參加都更也只是配合政府又沒有多拿一毛錢,雖然變成新房子但是地也變小了建商也分到它自己應得的報酬,結果政府跑來說我也要分一份因為你是新房子,問題是地是自己的房子是建商蓋的,然後還是政府要你都更的。

現在感覺就是政府要人民都更,人民配合,結果都更完就說你現在是新房子了所以我稅要多跟你收。那人民何必自找麻煩,原房子繼續住就好了又不是海沙屋。
有能力的,就去外面買新房住
舊房出租 根本沒差

要不要做,本來就是看條件
條件好 當然不一定成,但條件差,一定沒人要做,樓上有人似乎聽不懂問題

上面一堆打高空,等遇到跟自己利益相關 ,我看能不能把話講得這麼好聽~~

人家成功的都更,運氣好? 你運氣怎麼差? 要不要去拜拜~~
我家有談過也沒成啊,而且我二樓也是偏同意

人跟自己利益無關,都可以把話講得好聽,這種一點意義都沒有,違反人性

誰不想都更?? 但不是每個人想法都一樣~~因為有的東西就不同了
什麼叫條件好,什麼叫條件差?

同樣的條件,一樓有免費地下室,免費停車位,

搞不好還可以當店面,

頂樓有免費頂加使用,沒頂加也可以弄個空中花園

幹嘛跟二三四樓拿一樣條件?

要給這些人多一點好處,

二三四樓馬上跳出來抗議!

一樣的土地持份,別人憑什麼拿比較多?

條件在不同人眼中,就像在平行世界一樣,

要怎麼開到讓所有人滿意?

這是人性!再過一千年也是無解的,

遇到這種問題本來就需要公權力介入,

可惜我們的政府只會跟民粹低頭,

自廢武功,陷入現在的都更困局!


maxwu123 wrote:
有能力的,就去外面買(恕刪)
政府要人民繳稅服兵役,不爽
政府要人民念義務教育,有人不爽我可以理解
政府要人民都更發大財,不爽???
說實話政府並沒有那麼想要人民都更
絕大多數情況是人民想要都更遠超過政府

大費周章搬家為什麼?
報酬是上千萬資金可以用或是新房子可住
如果上千萬或是住新房你都無感
你自然不想要都更
但是上千萬台幣或是升級住新屋對多數人是非常吸引人的

stevengis wrote:
那我何必參加都更把我自己洗出去我的原居地。
然後我再大費周章去找老房,參加都更也只是配合政府又沒有多拿一毛錢,雖然變成新房子但是地也變小了建商也分到它自己應得的報酬,結果政府跑來說我也要分一份因為你是新房子,問題是地是自己的房子是建商蓋的,然後還是政府要你都更的。

現在感覺就是政府要人民都更,人民配合,結果都更完就說你現在是新房子了所以我稅要多跟你收。那人民何必自找麻煩,原房子繼續住就好了又不是海沙屋。
97貓貓 wrote:
都更有叫做權利變換的(恕刪)


其實,協議合建跟權利變換都是需要100%同意的,唯一不同的是在進行都市更新計畫送審的同意戶比例數而已。
走權利變換,就是政府找三家鑑價,然後依照現有比例去分配,扣除建商所需成本,這個最公平,但最耗時間,建商賺得最少,所以很少用。
走協議合建,就是該都市計畫區所有權人各自跟建商簽合約、談定分配比例、選屋條件、補助條件等,因為這算是私約,政府都更處不會介入,一旦合約有問題,就是停工上法院,這是最大的風險,但相對初期都更戶負擔成本較低,因為建商會幫你們出,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多蓋的容積獎勵....通常都落入建商口袋拉。

台灣的都更法不是不好,而是配套措施太爛,許多不願意都更的,不是因為貪,而是因為搬不走,所以最近很多人在討論中繼住宅的重要性就是這樣,一邊喊液化區地震海砂屋危樓要大家快都更,一邊又沒有配套措施大規模搬遷現有住戶,沒錢的就是用命去賭瞜。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97貓貓 wrote:
走權利變換並沒有一定(恕刪)


其實你的說法也沒錯,但就我的認知上,無論上哪一種,都是要取得所有權人100%同意,只是在於針對不同意戶的處理方式有差異。

協議合建因為是私約,必須取得全部所有權人同意後才能開工,所以困難度最高,但相對如果談妥時,建商跟所有權人的利益可以最大化。

權利變換則是走政府的更新程序,都市更新計畫公告後,不同意更新者,則會依照選配條件來進行分配抽籤,表面上看起來不是全體100%同意,但實際上的做法,就是用都市更新劃定區域包起來後,採取多數決去處理這一塊區域的房子,就算有不同意戶數,只要超過法定公告門檻,還有相關公聽會程序完畢後,不同意戶也只能乖乖認命配合權利變換。

我自己家社區現在也在跑都更,目前也是因為這程序搞得社區一團混亂,還有的建商會用檯面上是權利變換,檯面下是協議合建這種方式來跑,對於不懂都更法令的住戶來說,更容易掉入建商的陷阱中。

話說,你親戚家的國宅我們社區也有研究,你們的運氣比較好,因為是各棟分開的,可以單獨處理發包施工,不像我們社區....全部是連在一起的,總共五百多戶,都談妥都不知道何時了......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NYPD SWAT wrote:
其實你的說法也沒錯,(恕刪)



我貼的連結不是我親戚家
我親戚家的早就在蓋了
貼給你這個連結的原因是因為今年都更條例有更確定,所以以後釘子戶要卡這些建商和同意戶的機率是很低的!

你說檯面上權利變換但私底下又走協議合建
這個我自己家和建商在都更就是這樣
應該是說看建商有沒有提供權利變換和合建一次性擇優的條款
如果有的話那如果將來權利變換審出來的值比較高,你就選權變就好了
如果比審出來比較低,那你就選合建

之前建商和我們談時就有說過
因為很多案子無法走100%協議合建,所以一定要走權變這個方案才有辦法改建.
那權變又要等到估價師進場...還有好多程序的審理
你不到最後就無法知道最後審定的權值到底是多少,
所以他們一定要至少保證大家最低能分到的坪數和權值.
講白了就是權變審出來的一定和你合建的值會不一樣,(有時候估價出來都會比建商提供的合建低很多)
所以他們用合建的方案來保障大家的分配
其實他們這樣我認為才是對的,除非你們家那塊基地全部住戶都願意用權變來審理,且尊重最後審出來的結果
大家不要審出來後才在叫為什麼分得這麼少.
不要審到最後了,大家又因為不認同權變審出來的結果而耽誤到改建的時程
我家這塊基地就是好在建商當初給的合建條件比權變出來還要好一些
所以大家用合建和權變擇優下來選合建
鄰居少數也有的是權變高於合建,那他也就選權變

我家裡的這塊基地已經做了快十年的都更,因為我們卡在有古蹟且還有不同意戶還有變更範圍過
我們走了很久,也吸收很多經驗
有時候很多老人想不開,被切掉再來後悔
也有的是想不開到最後去世後下一代馬上搶著蓋
貪的也是有,每次私底下跟建商要多少多少,但參加正式會議的時候又裝無辜
這十年多來我看多了
好在我們這塊基地把想多要的幾個釘子排掉後今年終於也達到100%了!
97貓貓 wrote:
我貼的連結不是我親戚(恕刪)


原來如此,害我以為你貼的連結就是你自己的案例 XD

你說檯面上權利變換但私底下又走協議合建
這個我自己家和建商在都更就是這樣
應該是說看建商有沒有提供權利變換和合建一次性擇優的條款
如果有的話那如果將來權利變換審出來的值比較高,你就選權變就好了
如果比審出來比較低,那你就選合建


這一段很重要,我自己收到的消息,目前我們來談的建商跟管委會簽的備忘錄中,沒有一次性擇優的條款,所以最近幾次所有權人大會上,吵得不可開交,我自己把三年多來的公文看完,也發現不太妙,所以現在的主委已經要被卸任了,希望新的主委上來能夠順利解決。

不過你們的基地有卡古蹟,這一塊真的不好處理,但也恭喜你們走到100%完成都更,等待都更這段時間真的很煎熬阿。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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