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在王家啦王家都在土地中間, ..四周圍的地都是別人的..又不願出錢買地當通道...反過來, 永春這案子, 拒絕戶可是在大馬路邊, 就跟文林苑的郭元益一樣, 是可以排除的...但是~ 人要有誠信阿, 永春案的事後反悔+獅子大開口...一樣還是要被罵的
crab69 wrote: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待人以嚴律己以寬也是人之常情...(恕刪) 又不是沒收充公而且通常更新完房子會更有價值不能因為囂想要分更多就釘著不放視整體安全於不顧不能用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來說服大家
sroach wrote:據說因為王家土地的...(恕刪) 王家的土地完全不臨馬路, 沒資格自行改建, 若當初市政府不把他列入都更範圍才是真的違法?所以若沒把他們劃入都更, 到時政府才真的會被告到賠不完,顏色對了做什麼都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