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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永春都更案將依法執行拆除


navapro wrote:
北市府一坪換一坪是...(恕刪)


其實真正合理進行都更的方式

是政府主持 針對有絕對需要都更建築 強制進行都更~
審議到鑑價完全由無利益關係的政府/第三單位主持~
建商財團只負責把房子蓋出來~

當然 這樣的做法政府必須要出資都更~ 所以辦不到~


因為政府沒錢 所以台灣能做的

就是放寬容積率 把容積利益留給建商財團
才有"免費都更"的服務~

這裡先不提只要建商/財團黑手一伸進去 都更絕對是烏煙瘴氣等種種罪惡~
台灣只要有財團能插手進去的協調談判 沒有不是如此的!


政府這種作法好嗎? 當然不好!
容積率是一種公共財 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把都市的房屋越蓋越高來住人 當然是打壞整個生活居住品質!

台北/新北這些精華區 建商願意來幫你"免費都更"的地區~
都已經開發過度 人口過度飽和了~ 你還嫌人不夠多? 再來幾倍?
這種飲鴆止渴的都市更新 只有中華民國政府想得出來!

我看這些精華區以後乾脆與法定容積再脫勾 直接規定不得興建低於30F的房子算了!

就算如我上篇說的~ 多數民眾根本住不起都更後的新宅 實際人口可能還會變少~
那麼這一票多出來的空房 不是最好的炒作標的了?
有沒有人住 有沒人買 不重要 只要能拿去貸款借錢 拿錢再炒作/投資就可以了~
政府只要努力護航 不讓這房地產泡沫 繼續放寬放款限制
財團跟建商怎會不樂於進行都更?

文林苑王家那土地要不寸土寸金 樂揚建設需要五六年硬巴著他們家不放?

基本上現在台灣的都更 除了確實鑑定有危樓問題 公共安全危險的房子公寓外
不過就是百姓/財團間的利益遊戲罷了 有什麼理由政府非得介入搞強拆強建?
政府幫財團搞美河市就一切合法 都更戶拒拆就不行? 我家的龍腦地不想賣也不可?

別說笑了~~





我是該案件附近的住戶,這10年我並沒有把那間看作釘子戶。我的機車也曾到那邊維修過,印象也不好,但是卻沒有讓我感覺他是討厭的釘子戶。
居住正義大家說的頭頭是道,但是實際上大家算的是居住利益。
10年前的房價是SARS剛節束,房價剛開始上揚,至今房價正從高點往下探,試問這是只是那四戶在拖嗎?我相信建商也想養地。
我本身住在松山路三樓透天厝,對都更完全沒興趣。我樓上自住,1樓收租,都更後我只能付管理費。唯一我願意的只有,我以目前這間透天厝的市價折合成現金來投資這次都更的建案,我不分房子,建設公司要提出建造成本金額,讓我知道我所投資的比例,等建案完銷後,我分到我投資比例的現金,這才叫合作改建,不是嗎?但是目前為止沒有建商願意。
都更還要面臨繳交增值稅的問題,這也是原住戶的一大考量。
奉公守法的我,早已對司法死心,對政客不信任,硬拆剩餘住戶,不意外。
牛肉麵店已搬遷,機車行尚在。
信義區的議員與立委,什麼都要喬,五分埔商圈夠喬的了,別再吃碗內看碗外了。
adaly1006 wrote:
我以目前這間透天厝的市價折合成現金來投資這次都更的建案,我不分房子,建設公司要提出建造成本金額,讓我知道我所投資的比例,等建案完銷後,我分到我投資比例的現金,這才叫合作改建,不是嗎?但是目前為止沒有建商願意。


其實你這句話就會有很多的問號

1.何謂市價??? 賣方與買方同意的價格叫做市價.你隔壁一坪賣200萬,未必等同於你與建商達成的價格
2.建造成本,有人說一坪10幾萬就蓋得很好了,如果建商報一坪20幾萬,想必這又是達不到共識
這道理就像裝潢釘天花板,有人一坪2000,有人一坪3500,為啥差快一倍
用的料~用的工~ 最後達到的結果都不一樣

基本上就算案子送到第三方單位,也沒人在用市價算~ 只有鑑價,鑑價與所謂的市價,往往都是非等號

其實建議你,如果就算改建你也只想拿錢走人~ 依現狀賣掉是最好的也最快的方式

問題是你也不想~ 因為你也會想要用新房子最高的價格出售

但是~ 別人又不是傻子~

最後的結論就是,你繼續放~ 建商另覓他地~

如果還想要改建~ 沒有誰對誰錯~彼此妥協各退一步才是最好的方向~
老實說這立委跟議員沒啥能喬的吧

你不蓋章他就不能蓋~最好是從事業計畫地主就要反對

不要那種蓋了章~然後建商頭洗下去跑流程跑到權利變換

才在喊說分太少....看過太多一開始支持,後面不知道為什麼後悔

搞到整區的在那邊一起反~反到最後大家一起繼續住老房子...

繼續亂停車、繼續占車位、使用違建!!!
我的想法是這樣:

都更是一個需要高度社會共識的措施~
絕對要避免用多數暴力方式逼人就範~
至少那種99比1數人頭做法絕對不可以~

用膝蓋想 也知道用數人頭做法 會有什麼後果?
財團建商直接買人頭表決嘛! 這塊地圈了~
就開始分化收買居民 達到"法定"標準硬幹掉反對戶~

這就是台灣都更一向烏煙瘴氣的原因~

其實為了利益 有什麼理由要誰非賣房子或賣土地給你都更~
重建? 釘子戶的利益不算利益 你家重建的利益才是利益?
像永春都更案 那幾個釘子戶利益通通不算 其他跟建商溝通講好~
準備好好拆把房子重建起來才是該有的利益? 豈有此理!

以台灣現在的民情而論 有異議且溝通不得的都更或重建案
只有一個理由可合理強制進行 就是鑑定有危險及公共安全疑慮的地區~
而且這種強制都更一律公家主持 公定鑑價 不許建商及財團把髒手伸進去主導!
嚴格立法執行!

話說回來 即便排除萬難如此立法 且打算強制執行~
還是會遇到一個問題: 像台北新北這些精華區 很容易找財團建商來"共襄盛舉"~
那麼其他偏遠地區或無炒作價值的地區 也有同樣安全疑慮~
你政府也要強拆重建? 錢從哪裡來? 這些偏遠地區百姓 經濟能力多半只有更差~
想玩容積率給建商賺這種手段 那是不管用的~

政府強調都更是"公共利益" 所以必須"強制進行"~ 我孤且相信這種說法~
那麼 政府打算對這些沒好處可沾的地方"強制花錢進行"了嗎?

看清楚都更真相 就知道這是殘酷 黑暗 又醜陋的金錢遊戲~
都更這個"公共利益" 其重點從來都不是"應該怎麼做"~
而是每個涉入其中的份子 能夠怎為自己謀奪精華區土地房價的利益罷了!

不管是文林苑 永春宿舍 或是臥龍街神腦戶~ 如果不是在精華區有暴利可圖的土地上~
誰管你去死?! 誰想給你搞"強制的公共利益"呢?


navapro wrote:
老實說這立委跟議員...(恕刪)


老實說遇到這種都更必須是由我找的實施者不然免談的反對戶,真的跟居住正義無關,就是要吃人吃不成而反目而已,但是卻被某些有心人士拿來當作土地正義的社運介入點,看了就令人作嘔。

從這點來看,是真的強調居住正義,還是另所有圖,就不予置評了。

goethe0214 wrote:
老實說遇到這種都更必須是由我找的實施者不然免談的反對戶,真的跟居住正義無關,就是要吃人吃不成而反目而已,但是卻被某些有心人士拿來當作土地正義的社運介入點,看了就令人作嘔。
從這點來看,是真的強調居住正義,還是另所有圖,就不予置評了。


這應該回到一個根本的問題~

為什麼要都更?

房子老舊 危樓? 還是因為99人想跟建商合作 給建商容積好處~
然後就多數決來逼反對戶交屋交地?

我也認為反對戶談的 九成都不是真的居住正義~
但是同意戶以多數暴力逼人就範 難道就是?

如果反對戶提出的價碼叫獅子開口死要錢~
那麼同意戶又用什麼保證自家開價絕對合理?

退一步說~
就算我今天開價過高不合理 但我又沒逼你非買不可~
難道台灣一個自由商業社會 沒有隨意開價自由?

沒錯 往往都更都是卡著幾戶釘子戶 讓集體無法改建重建~
但問題是~ 改建重建是同意戶的當然權利嗎?

想想~ 若我與鄰居兩房相臨 我想擴建我家房屋~
所以就結合其他鄰居 用多數決逼本來不想配合交出土地
或是價格談不攏的反對鄰居 可以這樣嗎?
民主國家的多數決是這樣玩的嗎?

如果上面的邏輯可以行得通 那台灣為何不能用999貧戶去跟王永慶/郭台銘"共產"呢?
既然我們要保障有錢人的財產權及"說不"的權利 當然就該保障龍腦戶"不爽都更"的權利~
因為你家的房子又不是政府認定 非改建不可的房子!

既然大家都很賊很假很貪很愛錢 根本談不上公共利益
就不要指望用公權力硬逼硬幹下去 這是很基本的民主價值

我認為 在台灣 逼人家把土地/房子交出來的~
極少是有絕對必要的公共利益 或是道德上絕對站得住腳的~
從文林苑 大埔案 桃園機場開發案 台南鐵路東移案 及現在的永春都更案~
無一不是如此~~

正義無法被遵循,能夠被遵循的是制度,少數服從多數就是這個社會的制度

99%選民選出貪汙總統你得承擔,99%住戶選擇給建商賺你也得吃下

選總統是多數決所以會產生買票行為,公眾決議是多數決所以會產生人頭弊端

所以呢?這些不是早就知道的問題嗎??

有漏洞就去防堵,對制度不滿意就去改善,社會就是要靠遵循制度才能繼續前進

打著正義口號根本是屁話,因為你的正義跟我的正義從來不一致,100人就有100種正義

說要取得全部人同意才能做?你要不要自己去執行看看??

完美世界人人會幻想,但若缺乏可執行性也不過是扯扯屁話罷了

XuSJ wrote:
我也認為反對戶談的 九成都不是真的居住正義~
但是同意戶以多數暴力逼人就範 難道就是?

如果反對戶提出的價碼叫獅子開口死要錢~
那麼同意戶又用什麼保證自家開價絕對合理?

退一步說~
就算我今天開價過高不合理 但我又沒逼你非買不可~
難道台灣一個自由商業社會 沒有隨意開價自由?..(恕刪)


對阿, 您也是反對台北市政府要強制永春都更案對吧?

什麼叫做台北市政府要依法行政, 拆除都更永春都更案, 趕快發動學生出來抗議, 誓死反對永春都更案

您說對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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